1. 公務員考試體檢都有什麼項目
公務員考試體檢項目: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檢查。
第二條:血壓檢查。
第三條 :血液病,單純性缺鐵性貧血檢查。
第四條 :結核病檢查。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檢查。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檢查。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檢查。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檢查。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檢查。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檢查。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錄用主管機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准,這些辦法和標准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事部、衛生部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機關工作的需要,堅持尊重科學的原則,在充分調查研究並廣泛聽取醫學專家、法律專家、從事錄用工作人員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現將《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在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體檢時,參照執行。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現就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訂為「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二、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第3篇第7條「關於肝炎」的內容(具體見附件)。
三、將《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第2篇「體檢項目及操作規程」中第1.3.5條3)「甲狀腺腫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腫大但能觸及者;Ⅱ度,能看到腫大也能觸及但不超出胸鎖乳突肌前緣者;Ⅲ度,甲狀腺腫大超過胸鎖乳突肌前緣者。」修訂為「甲狀腺腫大的分度:Ⅰ度,不能看出腫大但能觸及者;Ⅱ度,能看到腫大又能觸及,但在胸鎖乳突肌以內者;Ⅲ度,超過胸鎖乳突肌外緣者。」
2. 考公務員體檢有哪些項目
公務員體檢要求如下:
項目一:眼科
一般檢查的就是視力以及色盲、色弱的情況,當然對於一些特殊的崗位,比如警察類的崗位,視力就會有特殊的標准,比如裸眼視力不能低於4.8。
項目二:內科
內科主要檢查的就是考生的血壓、心臟血管、呼吸系統、神經系統腹部臟器以及發育的情況,和諧部分的健康檢查無異就可以了。
項目三:外科
外科的檢查就包含了身高、體重、外貌這樣的項目,同樣的警察類崗位也會有特殊的標准,不同類別的身高體重要求也是不一樣的,民航警察要求身高170--185之間;森林警察崗男生要求170左右,女生160左右。
另外有些公務員的崗位是需要面對群眾、國家的,所以對於形象要求很高,比如面部不能有疤痕、皮膚病。
項目四:耳鼻喉科
這一項主要檢查的就是視覺、聽覺以及嗅覺的問題。
項目五:口腔科
口腔科的檢查包含唇齶、口齒以及牙齒疾病等等問題。
項目六:胸透以及肝功能
如果考生家族有乙肝病史、考生身上攜帶乙肝病原,那麼體檢的結果視為不合格的,也不能成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
項目七:婦科
這個體檢項目一般是基於已婚女性考生的檢查項目。
以上的7項體檢項目中,只要有一項檢查不合格的話,都是不能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的,所以考生們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