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體檢碰上月經怎麼辦
病情分析: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考慮你在月經來潮期間是可以進行常規的體檢,除了做婦科檢查外,其他體檢項目不會有任何影響的,也不會影響檢查結果的准確性。 指導意見: 可以確定經期體檢是沒有禁忌的,這種常規查體,也不是很復雜的,你可以參加體檢,沒有問題的,注意月經期間的清潔衛生,避免感染情況就可以了
Ⅱ 公務員體檢來例假怎麼辦
1.這個情況在月經期,如果是公務員體檢,可以申請延期再查的這個情況和錄用機關匯報一下情況。
2.這個是有明確規定的,不用擔心。
Ⅲ 公務員體檢來例假怎麼辦
公務員體檢來例假不影響體檢。而且女性來例假參加公務員體檢這種情況不需要擔心。另外來例假參加公務員體檢時,注意要將來例假的事情告知體檢醫生,或者當醫生問及這次月經是否正常時,不要輕易回答不正常,否則醫生記錄月經不正常,輕則復檢,重則可能錯過。
月經體檢是指女公務員入職檢查被指要查月經初潮時間、月經周期和性病等隱私。
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中,則規定婦科檢查的病史搜集包括月經史,「主要詢問月經初潮年齡、周期、出血量、持續時間、末次月經時間,有無痛經,白帶性狀」等。
性別研究學者、中山大學副教授柯倩婷指出,很多女性在體檢中覺得隱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訴無門,只能「啞忍」。她認為,公務員考試的體檢標准在各行業招聘中具有標桿作用,更應體現「男女平等」。
(3)公務員體檢來了姨媽怎麼辦擴展閱讀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Ⅳ 公務員體檢女生來月經怎麼辦
公務員體檢來例假不影響體檢。而且女性來例假參加公務員體檢這種情況不需要擔心。另外來例假參加公務員體檢時,注意要將來例假的事情告知體檢醫生,或者當醫生問及這次月經是否正常時,不要輕易回答不正常,否則醫生記錄月經不正常,輕則復檢,重則可能錯過。
月經體檢是指女公務員入職檢查被指要查月經初潮時間、月經周期和性病等隱私。
在《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中,則規定婦科檢查的病史搜集包括月經史,「主要詢問月經初潮年齡、周期、出血量、持續時間、末次月經時間,有無痛經,白帶性狀」等。
性別研究學者、中山大學副教授柯倩婷指出,很多女性在體檢中覺得隱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訴無門,只能「啞忍」。她認為,公務員考試的體檢標准在各行業招聘中具有標桿作用,更應體現「男女平等」。
(4)公務員體檢來了姨媽怎麼辦擴展閱讀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