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職員工進行體檢,查出有病,應該怎麼辦
體檢後去職業病醫院復診。若是職業病,可要求單位申請工傷認定。而不是急於賠償。
㈡ 離職後,新公司辦入職體檢時發現患病了怎麼辦我還能找以前的公司提出賠償嗎
您好,請問您說的是危害崗位引起的疾病嗎,如果是的話分以下情況:
1.原公司在你離職的時候如果對你做了體檢,一切正常的話,那麼你不能找以前的公司賠償。
2.原公司在你離職的時候未給你做體檢,那麼你可以向原公司提出賠償,但是你可能需要准備一些資料,證明你在這段離職時間內未從事相關工作,以防原單位提出異議。
以下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㈢ 今年新進兩個月工人,在公司職業病體檢中查出塵肺病,公司應該怎麼辦
這個比較麻煩,看來你們沒有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二個月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得塵肺的,建議查詢他以前的職業史,看是否進行過上個單位進行了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及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果沒有進行離崗時的了職業性健康檢查,《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是上個單位的責任,但責任認定是比較麻煩的,必須經過司法程序進行判定。
㈣ 公司2年體檢出了問題怎麼辦拜託各位大神
每二年的職工健康體檢是一種對是否患有疾病的一種過濾性檢查,這也是對員工的一種關懷,如果體檢時有懷疑需確診或治療的,或需進一步檢查的,這些就不在健康體檢包括的范圍內了,這是一種疾病的范疇(職業病檢查除外),就象你打噴涕,人家說你象感冒了需去醫院檢查確診,你能讓關心你的人掏錢嗎? 但我告訴你健康體檢的錢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是不予支付的,但你進一步去醫院檢查的錢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支付,所以這錢不應該是你們單位出而是可以向基本醫療保險結算
㈤ 我在單位工作4年,今年體檢中,查出有心臟病,單位讓我辭退,我該怎
因勞動者患病,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准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㈥ 工作單位體檢但是沒有檢查出來以至於耽誤病情,怎麼辦
咨詢律師對體檢醫院和所在單位起訴,把體檢報告和病歷留好。
㈦ 在職員工公司體檢身體有病公司要求辭退 怎麼辦
公司體檢常規項目,
只要沒有乙肝、肺結核等就代表體檢體檢人體檢通過了,
公務員體檢事業單位體檢有時候是規定地方體檢那在下也可助人為樂,
而一般公司的入職體檢有時候沒指定體檢地點的,
可找敝人直接出報告。
最好周一至周五早上空腹去做體檢。
㈧ 員工離職前體檢查出有病該咋辦
你好
既然有病,那你就可以去治病,並可以在醫療期而使單位不能解除合同,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可以要求賠償。
㈨ 職業病體檢結果企業應該如何處理
職業病體檢結果企業應該存檔。
職業病體檢周期,一般一年進行一次(少數2年一次),企業應該給職工建立職業病健康檔案,職業病體檢報告,需要存檔。
對於你的問題,是一定要按國家規定執行。
1、入職體檢時檢出職業禁忌症、企業有權可以直接解聘。
2、崗中體檢時檢出員工有職業禁忌症,依照規定不能從事現有環境的工作,公司有權安排員工調崗,不服從調崗者,可以勸退。
3、有傳染病的員工,企業應該讓員工請病假回去治療,不在傳染期的傳染病可以安排妥當的工作,或者勸其病退。
4、體檢過程中有些個人疾病需要復查的情況,首先與職業無關的疾病可以不在職業病體檢范圍內,如果職業病體檢包含了與職業無關的疾病的檢查項目,需要復查的,企業就應該付復查費。檢查費付了,復查費就要付。
5、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所以這個需要企業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去做工作。必須進行離崗前的體檢,不進行離崗前體檢的,不給辦理離崗或辭職手續。否則會給企業帶來不確定性的風險。
㈩ 事業單位體檢查出了肺結核病怎麼辦
一般來說不能錄用的。因為:1..肺結核一般具有傳染性,對其他工作人員造成威脅;2.肺結核病人需要休息,不能承擔繁重的體力和腦力勞動,影響肺結核的治療;3.肺結核病人要積極配合治療才能得到最佳的治療效果。所以,體檢出肺結核最好痊癒好後才能被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