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徵兵體檢完了結果什麼時候出來通知本人呢!
當兵體檢結果沒有條例相關規定,應征地兵役機關會發簡訊或者電話通知應征者體檢時間、地點,結果等,有疑問可以聯系應征地徵兵辦咨詢。
《徵兵工作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新兵在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部隊批准之日止,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90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45天。
(1)入伍體檢完了多久出結果擴展閱讀:
兵役法對徵兵條件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全國每年徵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徵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徵集工作。
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徵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徵集工作。
第十六條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一勞動力的,可以緩征。
第十七條應征公民正在被依法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徵集。
Ⅱ 徵兵體檢成功後,發了政審表。請問下。政審表政審完後。多久可以出結果啊!
政審之後就是走訪調查,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等待走訪就可以了,一般不超過一周。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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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基本條件是: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徵兵
Ⅲ 2020徵兵體檢多長時間出結果
徵兵體檢結果,一般是體檢後3天出結果。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將2020年上半年徵兵工作推遲至下半年一並組織實施,上半年徵兵任務合並至下半年一並完成,全年徵集新兵總任務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徵集新兵任務不變。徵集時間統一調整為8月1日開始,9月10日起運新兵,9月30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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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優惠政策
1、優先徵集: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考、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大學生參加體檢開辟綠色通道。
2、優待政策:
(1)國家對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標准,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由批准入伍地發放家庭優待金,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
3、選用培養:
(1)選取士官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確定軍銜等級和工資起點標准時,其在普通高等學校按規定學制就讀的年數視同服役時間。服義務兵役期滿首次授予士官軍銜級別,普通高等學校大專畢業生,授予中士第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授予中士第2年。
(2)士兵提干:對於表現優秀,在服役時間、現實表現、政治要求、軍事素質、年齡及身體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隊有關規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可選拔為軍官,具體辦法按照關於從大學生士兵中選拔軍官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3)報考軍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專科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歷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入有關軍隊院校學習,學制兩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畢業學員分配計劃。
(4)保送軍校: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推薦對象,選拔辦法按照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有關規定執行。
Ⅳ 當兵前的體檢幾天能出結果復檢是在什麼時間
當兵前的體檢三天後就能出結果;復檢時間:會在你體檢結果通過後通知你在半個月內報道的(具體的時間根據當時情況而定)。
一、復檢的主要項目分部有:
1、身體方面的有:肝功能、胸透、外科、內科、B超,與之前在各鄉鎮的初檢不同,除一些基本體檢如視力、聽力、內外科等;
2、復檢中添加的項目還有:艾滋病檢查、吸毒檢測、心理檢測等項目檢查,且比第一次體檢還要嚴格;
3、復檢中的體檢過後的項目是:政審。
二、應征公民報名參軍的一般程序是:
1、首先是到當地兵役機關報名;
2、接受初步審查,(包括身體和政治狀況等);
3、在體檢站接受全面的體格檢查;
4、體檢以及復檢都通過後便是接受政治審查;
5、最後全部程序都通過後即可批准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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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流程
2016年大學生入伍當兵如何進行體格檢查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從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指定醫院或者體檢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為數,由縣、市徵兵辦公室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
經抽查,發現不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當全部進行復查。潛艇人員、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空降兵以及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對全部人員進行體格復查。
Ⅳ 徵兵體檢幾天出結果
檢完成後的3天內,應征青年的體檢結果會錄入網上平台,體檢結果分為「合格」、「待復檢」、「不合格」三種情況,不合格的會註明簡要原因。
Ⅵ 當兵體檢完以後,幾天出來結果呀,謝謝大家,復檢是什麼時候呀,謝謝大家
如果確實想送他當兵,帶他到其他醫院(不是負責這次軍檢的醫院)做肝功能檢查,如果肝功能正常,建議去跟當地武裝部溝通,看看是否可以復檢。
Ⅶ 入伍體檢結束後多久能接到入伍通知
早著呢,最早的也是12月1日才出發,也就是11月25-28才能收到入伍通知,多數是12月10日才出發。 合格的會在15號前後接到通知去武裝部領取政審表,填寫後去村委或街道辦、派出所戶籍科蓋章,叫做政審,然後就是家訪,然後就是定兵,只有合格的才有通知
Ⅷ 當兵體檢結果要多久能出來
應征入伍的兵檢結果一般在檢完成後的3天左右出來,應征青年的體檢結果會錄入網上平台。
目前的入伍體檢結果查詢一律在網路上查詢,而且徵兵全部實行網上應征,體檢結果、政審結果、定兵等全過程都將在網上公開,廣大應征青年和家長可直接登錄「全國徵兵網」進行查詢。體檢結果分為「合格」、「待復檢」、「不合格」三種情況,不合格的會註明簡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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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體檢項目流程
1、由鄉(鎮)武裝部指導中心衛生院組織做好應征青年病史調查並按要求填寫好病史調查表。
2、由鄉(鎮)中心衛生院組織好做好應征青年的初步體檢工作。
3、各鄉(鎮)確定送檢對象後必須提前三天將以下資料送交縣徵兵辦秘書組:
A、病史調查表;
B、送檢對象花名冊(一式5份,含電子版,加蓋本單位公章);
C、應征青年免冠照片3張(一寸);
D、本單位黨委推薦應征青年報告(正式紅頭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資料必須在徵兵辦秘書組審查合格的前提下,領取正式《應征青年體格檢查表》和應征青年體檢卡(須在武裝部加蓋鋼印)。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好相關內容,貼好本人照片,在次日體檢前交體檢場地負責人。
4、應征青年參加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體檢卡。進入體檢站後,必須服從聯絡員安排,按程序接受體檢。體檢當日早上不吃早餐。
5、體檢項目全部結束後,應征青年必須經本鄉鎮武裝部長同意才能離開體檢站。
Ⅸ 去當兵體檢完結果什麼時候出來,什麼時候通知
當兵體檢結果沒有條例相關規定,應征地兵役機關會發簡訊或者電話通知應征者體檢時間、地點,結果等,有疑問可以聯系應征地徵兵辦咨詢。
《徵兵工作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新兵在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部隊批准之日止,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90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45天。
(9)入伍體檢完了多久出結果擴展閱讀:
兵役法對徵兵條件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全國每年徵集服現役的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兵役機關和有關部門組成徵集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徵集工作。
第十二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五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徵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徵集工作。
第十六條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一勞動力的,可以緩征。
第十七條應征公民正在被依法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