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崑山上班交醫保19年零3個月後,又在淮安上班交7個月,現滿50歲退休,退休怎麼辦理
在哪裡辦理退休?
首先,將異地的醫保繳費年限轉移並帳到退休地的醫保。
然後,退休時,醫保繳費年限不夠,可以一次性補交,一般按當地社平工資的標准補交。
象你這種情況,可能要補交五年的醫保。
希望採納。
2. 崑山交醫保19年零3個月後淮安交7個月滿50歲退休,退休後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先去崑山把社保轉到淮安,可以找以前的同事去崑山社保局開一份繳費證明,寄給你,然後你拿這個繳費證明去淮安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辦理,需要帶本人身份證就可以了
3. 我在崑山交了九年社保,失業金,現在已到退休年齡,但不能領取退休金,回啟東能領取失業金嗎
到達法來定退休年齡後就不再存在自失業不失業的狀況。因為法定退休後你就不能再到用人單位按照約定的勞動合同來進行務工,但是你只交了九年的職工養老保險,還不能領取養老保險退休待遇。因為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你可以把九年的社保轉移到老家後,在人事代理上繼續繳納,直至15年。
4. 交滿15年社保到退休能拿多少工資
按最代標准交滿年社保,可以肯定的是,在你退休後拿不到多少退休金,可能這點錢連生存都成困難,為什麼這么說呢?
一個人退休時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基本是在職時候工資的50%~70%,看看當地所在最低社何繳納基礎的標准你就算得出來了。
5. 溫州市鹿城區我退休年齡到了.醫保還差9年需要補交多少錢
溫州市陸驛城區我退休年齡到了醫保還差九年,需要補交多少錢?都要到有關地方去詢問一下你交多少錢?
6. 外省戶口在崑山已交滿15年社保未到退休年齡社保是否可以留在崑山手續怎樣辦理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7. 外地人男性在崑山交職工社保7年,現50歲,離退休還有十年,還能在崑山工作嗎必須戶口也轉來嗎
在非戶籍地辦理退休需要在該地區繳費滿10年。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專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屬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網頁鏈接,附件2《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規定如下:
「第五條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也就是只要您能繼續在崑山工作並繳納職工社保,直到養老保險交滿10年,就可以在崑山退休。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望採納。
8. 外地戶口在崑山已買滿15年社保未到退休年齡社保留在崑山手續怎麼辦理
外省戶口在崑山已交滿15年社保,不用辦理手續,到退休時,可以在崑山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金。
如果還在其它地方,社保也交滿了15年,以後一個滿15的地方為准,辦理退休手續。
9. 崑山社保已交8年,到退休年齡了!社保轉回自交流程手續!怎樣自交
可到行政服務大廳社保窗口交,可轉為自由職業者交,也可轉為居民保險!也可在手機上的微信或者支付寶上交!
10. 最新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是多少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
截止2020年1月22日,現行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依據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20號),該文第三條規定:
靈活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10)崑山退休年齡新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
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