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交的社保怎麼在上海退休
在上海達到退休年齡時,如果您的養老保險關系在上海,並且在該市累計繳納了至少10年社保,同時其他城市繳納的社保加上在上海繳納的社保合計至少15年,即便戶籍不在上海,您也可以在上海辦理退休手續。按照上海的養老金計發辦法來計算您的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養老金計發辦法是統一的,與戶籍性質無關。
因此,關鍵在於能否滿足在上海退休的條件。這要求您不僅在上海累計繳納了足夠的社保年限,同時還需要在其他城市也有相應的社保繳納記錄。這些條件是確保您能夠在退休時在上海享受養老金的基礎。
在上海退休的具體操作流程如下:首先,您需要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向上海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其次,您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您在上海及其它城市的社保繳納情況。最後,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按照上海的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您的養老金。
在實際操作中,建議您提前規劃,確保社保繳納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為條件不滿足而導致無法在上海辦理退休。此外,您也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獲取更詳細的信息和指導。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在上海退休的具體條件是明確的,但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可能會根據國家政策的調整而有所變化。因此,建議您定期關注相關政策動態,以便及時調整自己的社保繳納計劃。
2. 在上海交社保10年可以在上海拿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在上海交社保10年,然後回生源地補交五年,可以按上海的標准拿退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 40歲以後在上海交社保可以在上海退休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需要在上海交夠10年社保。社保累計繳費滿15年且退休年齡達到:在退休前的工作地繳費滿10年的,可以在當地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