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新福州社保退休年齡
您好!目前福州市社保執行的退休年齡規定分以下幾種情況:一、男性不論工人幹部其專法定退休年屬齡一律為60周歲,如果是國有企業女工人,則法定退休年齡為50周歲,國有企業女幹部、女性企業合同制工人、福州市城鎮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女性農民工等人員,一律按55周歲法定退休年齡。二、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職工提前退休的條件是: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其中: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特殊工種名錄按國家勞動保障部或中央有關部委現公布的特殊工種名錄執行。三、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公致殘並經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㈡ 福州退休後去台要怎麼在福建社保app上認證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專老弱病殘幹部屬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