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7月4日,吉林人社廳官網發布了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退休人員期待的吉林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公布了。
吉林2022年養老金調整細則出現大變化,總體上就是一升三降一不變。那麼,工齡40年,養老金4000元,今年可以上漲多少錢呢?
2022年吉林省養老金定額調整為30元,比去年的36元少了6元。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增加4元。
跟2021年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相比,25年以下工齡單價未變,其餘3個區間的價值下降了,26-30年部分從2.2元下降到2元;31-35年部分從3.6元下降到3元;36年以上部分從4.8元下降到4元。
2022年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為1.33%,比去年的1%上漲了0.33個百分點。
2022年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2021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是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也就是分別下降了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傾斜調整金額沒有變化,還是5元。
吉林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哪些特色和亮點呢?第一,養老金掛鉤比例上升。從去年的1%提升到1.33%,這也是響應人社部和財政部要求的加大掛鉤調整比重的要求。因此,養老金水平更高的退休人員,可以從這一點改變中獲得更多的養老金上漲金額。
第二,工齡長的優勢依然存在。吉林對於工齡長,也就是繳費年限更長的退休人員是非常友好的,雖然繳費年限單價下降,但是長工齡的人員,由於區間價值更高,所以,也會上漲更多。
這兩點充分彰顯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在不享受傾斜調整的情況下:
①定額增加30元
②繳費年限掛鉤增加25+5×2+5×3+5×4=70元
③養老金掛鉤調整增加4000×1.33%=53.2元
總體合計153.2元,漲幅為3.83%。當然,如果符合傾斜調整條件,上漲金額還會更多。
2. 吉林省人社廳財政廳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細則出台了嗎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准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9元的,按59元調整。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它事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宜單位,其退休人員由基金支付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調整辦法和標准執行。
以上供參考
3. 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2020年漲工資細則
2020年吉林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於7月20日正式發布,旨在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通知,此次調整將惠及2019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調整辦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定額調整部分規定,每位退休人員每月將增加39元。掛鉤調整則依據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分別按不同標准增加金額,而基本養老金水平則按一定比例增加。傾斜調整則針對高齡退休人員及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基本養老金若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則予以補足。此外,工傷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不足72.5元時,將統一調整至該標准。
調整的資金來源方面,企業退休人員所需資金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則根據具體參保情況,由社保經辦機構或原單位負責發放。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強調,調整工作應確保按時足額發放,並要求各級部門加強配合與溝通。
吉林省的社會保障卡不僅可用於養老金發放,亦可作為居民享受公共服務的重要憑證。居民無需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即可申領該卡,通過多種方式查詢制卡進度,包括撥打12333電話、使用吉林智慧人社手機APP或訪問吉林智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
此外,社會保障卡的人社賬戶在吉林省內外均能通過「吉林人社」公眾號、「吉林智慧人社」手機APP等渠道激活。
4. 吉林省18年退休金如何調整了
吉林省18年退休金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吉林省20年退休金如何調整了?
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0.97%。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歲至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歲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67.5元的,按67.5元執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暫按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待按改革後的辦法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實施後,經確認轉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准。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各單位主管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資金發放渠道做好新增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
綜上所述,對於退休金,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對於吉林省也作出了調整,對於吉林省的退休金已經在原有基礎上有所增加,其他各地的增加幅度也是有所變化的。對那些需要辦理退休的人可以去相關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辦理,並可以定時領取退休金了。
5. 2012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標准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聯字[2012]10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2年1月1日起,為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二)特殊調整
以下人員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500元,副高級職稱(含高級工人技師)的每月增加45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局審核,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局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可比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審批發放按原辦法實施。
五、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妥操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必須按要求在2012年3月2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附件:1.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表
2.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匯總表
3.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6. 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如下: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社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調整時間和范圍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二、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四)其他事宜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若目前領取臨時核定待遇,暫按目前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待按改革後的辦法核定基本養老金後,重新計算調整標准,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局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其中,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待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後,由社會保險局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准。3.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在計算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時,過渡性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