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農民為什麼沒有退休工資
農民為什麼沒有退休工資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的服務報酬的一部分。因此,農民沒有退休金。關於農民沒有退休金的原因,以下是幾個要點:
1. 農民與土地緊密相關,這使得他們的服務難以進行考核和量化。
2. 農村地區老年人口眾多,這導致了退休金資金的缺口。
3. 盡管如此,各種補貼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了農民退休金的不缺失。
根據相關政策,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能在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這些條件包括:在城鎮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費;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B. 同樣是專家、教授,為什麼有的人同意農民領退休金,有的人卻不同意
具體到農民退休金的問題,從去年討論到今年,議論紛紛,莫衷一是,但基本上就是兩種觀點:一個是,農民在過去的幾十年裡交公糧,出工程,為國家建設出了很多力,功不可沒,所以說應該給他們和工人一樣的養老待遇。而另一個觀點認為,農民沒有交社保,按照相關規定,就不應該享受退休金。
但是,我國當時農業十分落後,糧食產量很低,根本滿足不了人民生活的需求。在此情況下,國家從農業征糧,按計劃必須首先保證城市的需要。這就出現了農民交上公糧所剩無幾,自己生產糧食反而還得餓肚子的情況了,這是很大的付出吧?
那時國家財力有限,每年都會無償從農村調動大批勞動力,參加國家的基礎建設。這種工程,從建國之初一直持續到2005年前後,長達半個多世紀。現在還在使用的很多公路水庫等工程,都是在那個年代完成的。這種堅韌不拔,吃苦耐勞的精神,這種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品德,也只有中國的農民才具備。
C. 農村有退休金嗎
農民是沒有退休金的。
退休金,是相對於有固定工資的職工才有的,退休金,是因為用人單位幫助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所以到了退休年齡到了之後,就可以領取到相應的退休金了,一般都是每個月領一次,但是農民也可以通過自己購買社保,也是可以在退休年齡的時候,每個月有補貼。
關於農民為什麼沒有退休金,有三個原因:
一、農民和土地掛鉤,難以考核量化
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可根據規定,承包土地,原則上是自負盈虧。農民是和土地直接掛鉤,雖然都付出了辛勤勞動,但無法進行勞動額度的量化考核,因此沒有退休的說法。
而企事業職工屬於僱傭關系,他們的收益和付出的勞動額度以及為企業創造的利潤息息相關,企業有數據可依,可根據考核標准給予不同水平的退休金。
二、農村老齡人口眾多,存在資金缺口
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佔多數。目前,全國老齡人口突破兩億,其中65%都是屬於農村戶口。預計到2034年,農村老人會達到1.71億人,面對如此龐大的群體,發放退休金無疑是痴人說夢。
有專家認為,目前農民想依靠70元養老金養老儼然純屬空想,但由於國家存在資金缺口,想給這么龐大數量的農民群體發放退休金也是空想,所以很多農民依然採用「養兒防老、以地養老」的傳統養老方式。並非農民想這樣,而是形勢所迫。
三、各類補貼彌補農民退休金空位
為了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國家雖然沒法一時實現農民退休金制度,但從2006年開始農村全面取消了農業稅,除此之外,農村如今也有更多補貼和扶持。諸如各類種糧補貼,國家臨儲政策,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農民的利益。
註:退休金和養老金它們兩者的實際意義是不一樣的,養老金只有年齡上的限制,而退休金除了有這個限制之外,還有社會貢獻度的限制。
養老金是你只要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那麼到了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按月去領錢了,而退休金則是勞動者在到了退休年齡之後,國家根據他對社會做的貢獻,以及所具備的退休條件等來每個月支付一定的費用,也可以是一次性支付,用於保障他們退休之後的生活需要。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退休金演算法具體情況可直接咨詢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職工退休後一次支付退休金。企業支付退休金後對職工退休退職無任何給付義務。後者指在職工退休後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