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方法
一、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滲岩舉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二、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的退休條件: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其他人員的退休條件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三、
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棗薯手續,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到辦理退休手續為止。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找法網提醒您,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叢碧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2. 2021年甘肅省中人退休補發工資
最近全國各地的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一個話題, 養老金 是否上調。那麼 甘肅 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了嗎?甘肅省有無最新消息?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2022年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最新消息 是什麼 2022年甘肅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最新消息是: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 公務員工資 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 轉業 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含符合規定推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其中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2018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中隱型整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調整體現對部分特殊群體的傾斜。 (一)定額調整 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攜顫掛鉤。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8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12月份本人發放基本養老金(含12月份辦理退休手續人員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2018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5%。 (三)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16元;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被征地農民)按參保單位所在地確定的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類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5元、9元和15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職)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職)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696元的,調整到2696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賣猜保險並由 社保 經辦機構預發養老金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由原單位代發養老金的人員,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調整,調整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工作指導,確保退休人員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確保發放落實 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由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填報《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核表》(附件1),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原資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庫,及時更新和完善退休人員基礎信息,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各級人社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總結報告工作,及時匯總數據,保證數據的完整性,認真總結分析,填寫待遇調整統計表,形成書面報告,按時上報。 六、加強宣傳引導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方案,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 教育 和輿論引導工作,准確解讀政策,密切關注輿情,正確引導輿論,積極回應社會關切;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摸風險點,制定部門聯動預案,及時做好風險預防和化解工作,推動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於7月1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落實工作聯絡表》(附件2) (二)調待期間,實行周調度制度,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上報表式為《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附件3)。 (三)各市、州人社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待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於8月30日前報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各市、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件4)、《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件5)於8月30日前報省社保局,省社保局負責匯總全省調整情況並分析總結,總結報告於9月10日前送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以便及時匯總後上報人社部、財政部。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您還有任何問題歡迎到 進行咨詢。
3. 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方法案例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工資計算方法是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事業單位退休年齡一般是男性60歲,女性55歲。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基礎養老金是按照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繳費化工資之和的平均值作為基數,每繳費一年發給1%的基礎養老金。比如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為6000元,平均繳費指數為1,每繳費一年的基礎養老金就是60元,假如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是40年,每月的基礎養老金就是2400元。
過渡性養老金是按照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視同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視同繳費系數。比如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視同繳費指數為1,視同繳費系數為1.3%,每一年視同繳費年限的過渡性養老金就是78元,視同繳費年限為30年,每月的過渡性養老金就是234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余額除以139,假如個人賬戶是5萬元,除以139,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59.71元。
退休中人在退休人員這個群體中處於一種比較特殊群體,養老金的計算也是非常特別的。其特別之處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養老金計算的原則是保低限高;二是養老金採用新老兩種辦法對比計算;三是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高出老辦法計算的部分,有一個10年的過渡期。
年金等於個人賬戶除以139,假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為8萬元,除以139,每月職業年金為575.54元。
按照上面的計算辦法,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2400元,過渡性養老金為234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59.71元,職業年金為575.54元,合計每月養老金為5675.25元。
假如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是每月4000元,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是5675.25元,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每月多1675.25元,在2022年辦理退休,新辦法計算高出老辦法計算的部分是按照80%的比例計發,退休後每月養老金為5340.2元。
按照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是按照本人退休前的一個的工資總額和工齡的比例來計算的,只要工齡達到30年以上的就能享受原工資待遇的90%。同時還要加上退休前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等,還要計算上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增發的養老金,從2014年10月起開始增發。這三個部分加起來的總和就是按照老辦法退休後的養老金。
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是按照國發(2015)2號文件、人社發(2015)28號文件規定的辦法來計算的。分為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基本養老金分為IE額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三個部分。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按照人社發(2015)28號文件的規定,是按照新老兩種辦法對比計算,採取保低限高的原則,新辦法計算高出的老辦法的部分要按照10年過渡期的比例計發,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為第一年,發放高出部分的10%,到2024年9月計發高出部分的100%。也就是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要到2024年才能拿到新辦法計發的全額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4.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如何計算退休費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怎樣計算
接下來為大家介紹《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如何計算退休費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以廣東省為例: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方案中明確,「視同繳費指數」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崗位)和工作年限等確定。
(5)甘肅省事業單位中人退休工資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
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經辦理退休手續並被批准後,即可按月領取退休費。
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費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退休費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費並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費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6.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1、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工齡和退休金是存在關系的,養老金跟退休前1年當地社平工資、交費時間、交費基數有關,交費時間長、交費基數高,到退休年齡領取的養老金會越多,而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因此當工齡越久的時候,則其退休金的領取數額自然越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7.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如何計算退休費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金怎樣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有所不同。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基礎退休工資計算公式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條件包括: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8. 在事業單位退休有企業經歷的中人增補工資的政策
在事業單位退休且有企業經歷的中人,其增補工資的政策主要依據的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的相關規定。這部分人群在退休時,如果符合“中人”的條件,即2014年10月以前參加工作,且在2014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間退休,那麼他們的養老金待遇將會按照新老辦法對比計算,並執行“限高保低”的原則。
具體來說,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如果高於老辦法,那麼高出部分將會逐年按比例遞增發放,這一比例隨著過渡期的推進而逐步提高,直至全額發放。這種計算方式旨在保障“中人”的養老金待遇不降低,並逐步縮小他們與企業退休人員之間的待遇差距。同時,對於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中人”,不少地方採取了預發養老金的方式,但預發金額往往低於實際應發金額,因此存在差額。這部分差額在養老金重新核算後,將會一次性補發到位。
例如,甘肅省高台縣就針對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進行了重算補發工作,補發總金額高達900多萬元,平均每人補發近5.9萬元。這充分說明了政策的具體實施和補發力度。類似的情況也在湖北麻城市等地發生,這些地區的退休“中人”都切實感受到了政策帶來的溫暖與實惠。
總的來說,事業單位退休且有企業經歷的中人增補工資的政策,是在確保社保制度平穩過渡和公平可持續的基礎上制定的。它體現了國家對這部分人群的關懷與尊重,也是社保制度不斷完善和改革深入推進的見證。隨著更多地區加快養老金重算補發的步伐,相信每一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都能享受到應有的待遇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