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誤工費有嗎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誤工費一般是有的,只要是在工作中受到的傷就可以由用人單位來支付全部的費用,但具體的還是要看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如何協商的,對於退休的人員一般社保局是不會支付任何的費用。
一、退休返聘人員工傷誤工費有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要提供返聘合同或者返聘協議,工資單或銀行流水,保險公司承認就可以了。
退休人員已經在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退休金,想再交工傷保險,社會保險部門是不收的,只能為其繳納商業保險。
如果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除商業保險可以按保險合同為單位支付部分費用以外,退休人員本人自己在社會保險部門也可以按非因工負傷得到一些醫療費用的報銷。
退休返聘人員的傷害不能按工傷處理,一般要通過法院按人身傷害賠償的待遇來,各地市的標准都不一樣,而且交通肇事的有專門規定。原則上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如果所受傷害經過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還要根據級別支付傷殘賠償。
二、誤工費的相關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119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 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准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准,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採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4、《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50條第2項 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第50條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第2項 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准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6、《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之後如果被用人單位返聘那麼同樣也是可以得到勞動法應有的保護,但如果在這期間造成了工傷,而進行申請誤工費的話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依法的得到,而對於用人單位也必須要全額的支付,這樣才不會引起勞動的糾紛。
B. 病退申請法醫鑒定半年了怎麼還沒有拿到工資
辦理病退申請法醫鑒定只是為了申請時提交證明符合病退條件的一項要求材料。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並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批通過後才可以享受到退休待遇。
1、辦理病退的條件
(1)經本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達到規定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工齡)滿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病退申請,由用人單位於每季度第一個月持本人身份證、病歷資料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繳費的,應委託社會保險服務公司辦理。同時符合病退三個條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條件(1)、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的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退職。
2、病退辦理程序
①材料審核:由企業或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提供相關材料,經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審核符合退休條件的,通知申報單位進行公示;
②辦理公示:由申報單位在顯著位置對擬退休人員的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退休類別、工種及待遇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由企業紀檢、工會、勞資人事部門聯合出具公示證明,並持退休審批表到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辦理職工退休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