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補償是什麼
一、未到退休年齡死亡補償是什麼
1、參保人員未到退休年齡死亡,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但具體領取數額要按照死者所在地區規定領取。同時參保人員還沒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還有餘額的,死者的近親屬可以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退休的條件有哪些
退休的條件如下: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B. 沒有到退休年齡去世了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有兩種方式(一)養老繳納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二)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C. 農村養老保險未到領取年齡死亡了可以退嗎
農村養老保險未到領取年齡死亡了,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是可以退還的。
一、了解農村養老保險政策
首先,需要了解當地的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包括繳費標准、領取條件、退還政策等。這些信息可以通過咨詢當地社保部門或查閱相關政策文件獲得。
二、准備申請材料
在申請退還農村養老保險費用時,需要准備一些必要的申請材料。一般來說,這些材料可能包括:
1.死亡證明:證明參保人已經去世。
2.參保人的身份證或戶口本:證明參保人的身份和戶籍信息。
3.家屬的身份證和與參保人的關系證明:證明申請人的身份和與參保人的關系。
三、提交申請並等待審核
准備好申請材料後,可以前往當地社保部門或指定機構提交申請。在提交申請時,需要填寫相關的申請表格,並附上所有的申請材料。提交申請後,需要等待社保部門的審核。審核過程中,社保部門可能會對申請材料進行核實,以確保申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四、領取退還費用
如果申請被批准,社保部門會將退還的養老保險費用打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在領取退還費用時,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和申請材料,以便核對身份和申請信息。
綜上所述:
農村養老保險未到領取年齡死亡了,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是可以退還的。在申請退還時,需要了解當地的政策規定,准備好必要的申請材料,並前往當地社保部門或指定機構提交申請。經過審核後,如果申請被批准,可以領取退還的養老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未到退休年齡死亡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齡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還可以要求養老基金支付部分喪葬費、遺屬補助金等,或者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1、基本養老保險。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4、商業養老保險。個人交的養老金帳戶部分是可以提取的,帶好死亡證明和代辦人身份證、戶口本到社保中心辦理養老帳戶終止。醫保個人帳戶的話,也是這樣的,自己交的那部分,如果沒有用完,那麼也是提取的,帶好死亡證明和社保卡和代辦人身份證,在養老帳戶終止45天後至醫保中心辦理。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5、死者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 交了養老保險,未到退休年齡死亡和退休後只領取一個月退休工資死亡。如何處理
社保養老保險參保人在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情況下去世,其個人賬戶余額本息合計將由其繼承人全額繼承。同時,若當地有相關規定,社保機構將發放喪葬費與撫恤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七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且記賬利率不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若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去世,其遺屬有權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若退休人員去世且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余額中的個人繳費本息可由繼承人繼承,繼承額將一次性支付。遺屬同樣有權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企業退休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標准為上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撫恤金亦同。個人賬戶存儲額余額計算方式為個人賬戶儲存額減去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以一個具體例子說明:假設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為5000元,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為3000元,則個人賬戶存儲余額為2000元。
家屬應在退休人員去世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死亡待遇申領,每月1日至25日的下午4:30前,攜帶相關資料前往禪城區參保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進行辦理。
辦理所需資料包括:申請人身份證件、參保人社會保障卡、遺囑(如指定繼承人)、夫妻關系證明、遺產繼承證明、代辦人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以及註明死亡日期的證明。
具體資料包括: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台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參保人或遺囑指定繼承人銀行賬戶信息;夫妻關系證明;經公證處出具的遺產繼承證明;代理人證明;授權委託書;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注銷的戶口本、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