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職工的醫保繳費直接從退休金中直接支付,但是企業還需要承擔嗎具體承擔比例和在職有區別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盡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盡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建議國務院責成福建省政府撤銷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關於下崗退休職工除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以外還要「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規定,糾正其錯誤做法,還下崗退休職工以公道。
我們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叫我們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我們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
待遇: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
城鎮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個體業主及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本市戶籍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
參保人員患病先門診治療,在本地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憑醫保證、IC卡在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不足部分個人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院或在異地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參保人員無論在當地或外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和購葯費用均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門診治療無效,或病情嚴重需直接住院治療的,應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
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資料:
1、門(急)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及相關檢查報告單;
2、參保人員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
3、參保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
對需緊急搶救的危、急、重病參保患者,無論定點與否,應本著先搶救治療的原則,3天之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補辦入院登記手續。參保職工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將個人醫保證、IC卡交醫院醫保科,以便進行身份核對並記帳。持卡住院職工其醫療費在38000元以內的由醫院墊付(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則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出院後由大病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出差、休假的在職職工因病需住院的,應選擇當地的定點醫院,並及時同單位聯系,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登記。
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標准執行。農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療的,可在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自願要求回原籍治療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可在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醫療結算服務。
最近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住院程序
1、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退休職工,一律在所屬醫療保險機構規定的醫院門診就醫,經醫師診斷非住院不可的,必須持醫師開具的病情證明書,檢查報告單,病歷和住院通知單,到所在地醫療保險機構審核方可住院治療。
2、急診住院病人,先可入院搶救治療,3天內憑急診證明補辦入院審批手續,否則住院葯費不予報銷。
3、因病情嚴重,當地醫院無法治療,確需轉縣級和縣級以上醫院治療者,由所在住院醫師出具轉院證明,經醫院院長簽字同意後,由所在地醫療保險機構審查同意,方可轉院治療(急診病人可先轉院治療,但在5天內必須補辦轉院審批手續),未經批准轉院檢查治療和擅自到外地住院檢查治療的醫療葯費一概不予報銷。
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醫療費結算
1、病人入院前由醫療保險機構憑入院手續支付住院費,每一次預支款最高限額不得超過300元。如繼續住院治療預支款不足時,應由醫療單位出具催交通知單,提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付款,並在再次支付預交款時收取前一次預付款的自費部分,否則,保險機構拒絕承付繼續住院的費用。
2、患者病癒出院時,應由醫療單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按三方規定共同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如不按時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本次住院的醫療葯費不予報銷,並將開支的費用從退休費用中扣除。
3、患者病癒出院時,因病情需要繼續服葯的,按規定慢性病用葯量不得超過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過3至5天,否則按自費處理。
㈡ 哈爾濱退休多開一月工資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預支了下個月的退休金。哈爾濱退休多開一月工資這是提前預支給你下個月的退休金,退休金是可以提前預支的,有些時候你沒有進行預支哈爾濱當地的銀行也是會自動給你預支一個月的。
㈢ 河北省退休職工調整退休金回顧|江蘇省退休職工退休金增加情況
一、2010年河北省保定市退休職工退休回顧
(僅供河北省退休職工參考)
2010年8月份到退休年齡。
2010年8月5日前到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退休待遇核算科辦清退休手續。
2010年11月9日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河北省參保人員基本養毀高敬老金
計發表)。
2010年12月15日發給退休金存摺(郵政儲蓄存摺),一次性發放2010年9月到2010年
12月四個月的退休金。"上半年退休職工2010年9月15日一次性發放給本人累計的退休金
",退休職工可免費辦理郵政儲蓄卡,儲蓄卡沒有年費,每月可在櫃員機提取退休金,而不
用到郵政儲蓄所內排隊提取,耽誤時間。
2011-1-15按月發放給企業退休職工退休金,若15日是周六,一般提前一天發放退休金。
一、經辦機構:保定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二、地 址:保定市蓮池北大街50號
三、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
四、辦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體工作業務內容
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納統和退休人員待遇支付
(一)經辦科室:社保所退休待遇核算科
(二)咨詢電話:0312-5077053
(三)辦理時間: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辦理企業新增退休人員檔案審核手續;6-25日
辦理新增退休人員計發養老金待遇納統業務,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調整、補發,
離退休人員死亡減少報表,核發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待遇。15-20日領取新增退休人
員支付養老金存摺通知單。6-31日核對企業退休人員相關數據和領取養老金資格健康調查
等工作,並接待企業和退休人員政策咨詢。
(四)申報材料:1、企業退休人員檔案;2、養老保險手冊;3、經勞動部門審批的職工退
休審批表;4、填報退休人員花名冊;5、退休人員死亡後支付喪葬費待遇還需出示火化證明。
二、2011年調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1年2月9日在燕趙都市報看到河北省"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
2011年2月12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1]3號
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纖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
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 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河北省2011
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人社廳函〔2011〕17號),經省政府同
意,現就2011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
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
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1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准4%增加基本養老金。
3、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
基本養老金1.5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
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60元,念游副高級職稱
的每月增加40元;其中,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正高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增
加100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70元。2010年年度內退休的,退休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
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級職稱的增加80
元,副高級職稱的增加60元。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
每月增加20元;滿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滿81周歲以上
的,每月增加3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
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
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
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
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
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
退休退職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45元的,補足
到145元。
6、2010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
金仍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00元的補足到500元;其中:按
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
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人
員,按高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
元;按低標准繳費的,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520元的補足到52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
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要通過擴大企業職
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
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
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
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春節之前將增加的基本
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附件:
1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表樣)
2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單位匯總表(表樣)
3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花名冊(表樣)
4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匯總過錄表(電子檔格式)
5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電子檔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2011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附件2: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xls
2011年退休金與調整退休金的發放
2011-1-14發放一月份退休金;
2011-1-19發放二月份退休金
2011-1-25發放1月份和2月份預支工資200元
2011-2-3至2-8春節放假7天
保定市勞動局要求必須在2011年2月底前各單位勞資人員辦清2010年前退休職工基
本調整信息"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個人審批表"與"2011調整匯總(1).花名冊.電子檔"。
2011-3-15發放調整後的三月份退休金;
2011-3-30發放1月份和2月份補發的退休金。
2011-4-14發放四月份退休金
2011-5-14發放五月份退休金;
2011-6-14發放六月份退休金
2011-7-14發放七月份退休金;
2011-8-14發放八月份退休金
2011-9-14發放九月份退休金;
2011-10-14發放十月份退休金
2011-11-14發放十一月份退休金;
2011-12-14發放十二月份退休金
三、2012年河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回顧
2012年1月20日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3號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財政直管縣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省本級各統籌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補貼調整標准
從2011年冬季取暖期開始,企業退休人員取暖補貼標准在冀人社發【2010】10號
規定標准基礎上每人增加600元。即:張家口、承德市壩上各縣(區)及赤城、崇禮、圍場、
豐寧縣(以上簡稱"壩上地區")調整為 1560元;張家口、承德市其他各縣和秦皇島市的青
龍、保定市的淶源縣調整為1400元;省內其他地區調整為1240元。取暖期內退休的人員,
取暖補貼標准按照當地年度取暖補貼標准/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月數×取暖期剩餘月數計
算。取暖期按照當地政府規定的取暖期執行。
二、關於調整增加的冬季取暖補貼發放范圍、時間和辦法
2011年冬季取暖期內發放取暖補貼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加發600元。其中:2012
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員,增加部分, 2月份隨養老金一次性發放;2月份(含2月份)以後
退休人員,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發放。
以後年度冬季取暖期截止時間以前退休人員,均納入當年發放范圍。取暖補貼由原
來的按月發放改為一次性發放,發放時間原則為當年取暖期開始的上一個月,取暖期內退休
人員的取暖補貼在退休後的次月隨養老金發放。
三、關於資金問題
2011年冬季取暖補貼標准調整後所增加的資金,列入2012年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
出預算。
各地和省本級統籌單位在執行調整冬季取暖補貼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3-15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下載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
冀人社發〔2012〕11號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知》(人社部發〔2012〕5號)和《關於做好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
(人社養司〔2012〕4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
〔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
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5元,其中按照冀人社發〔2011〕49號文件一次性補繳15
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
養老金3元。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和1983年9月9日職改前取得的
中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員,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280元,副高級職稱的每月
增加170元。
2、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3、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5、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待月增加額達不到158元的,補足到158元。
6、2011年年度內達到70周歲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700元的補足到700元,退職人員仍達不到550元的補足到550元。其中: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49號)和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五七工"、"家屬工"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通知》(冀人社發〔2009〕8號)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人員中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低標准繳費的,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達不到650元的補足到650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設區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於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2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退職人員手中。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1:2012年調個人審批表.doc
㈣ 退休後,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發放的養老金有什麼區別嗎
1、性質不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對應。個人賬戶模式是征繳的養老保險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當勞動者步入老年、失去勞動能力、離開勞動力市場後,再按照個人賬戶積累的金額(本金+運營收入),領取屬於自養老金。
2、繳費工資基數不同:個人賬戶的記帳基數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記賬比例全國統一為11%。個人繳納3%左右。企業繳納的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剩餘部分進入統籌賬戶。
3、資金支出的范圍不同: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統籌賬戶用於支付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喪葬費、撫恤金、增加的養老金等待遇。
(4)退休金單位預支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基礎養老金和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相掛鉤。
2、個人賬戶養老金跟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相掛鉤。
3、過渡性養老金也是跟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相掛鉤。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各地並不一樣。
4、繳費指數實際上是當年的繳費基數除以當年的社平繳費基數。通常可以稱為當年的繳費檔次。比如60%繳費指數就是0.6,300%繳費指數都是3。另外有的地區有視同繳費指數,有的地區沒有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通常是1。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統籌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
㈤ 一月份退休二月份發的工資是實際工資還是預支工資坐標天津
一月份退休,二月份發的工資應該是按上年度全市在崗工人平均數計算的工資數,待過幾個月本年度在崗工人工資平均數下來後重新計算多退少補,以後每月發放的就是實際應得的退休金了。
㈥ 退休金可以預支後十年的錢嗎
退休金不可以預支後十年的錢。退休金不可以預支後十年的錢是因為退休金是一種養老金福利制度,旨在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經濟支持。退休金是根據個人在工作期間所繳納的養老金或退休金計劃的累積資金來支付的。
㈦ 退休人工資卡可以提前預支不
不能提前預支的,退休工資是每月社保部門把你的退休金打到銀行後你才可以領取,如果社保部門不打錢到銀行,你就領不到退休金,銀行不可能先給你墊錢讓你預先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