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醫保交了12年退休需補多少年
醫保交了12年退休需補多少年,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1、如果是女的滿了50歲、男的滿了55歲,社保繳了12年醫保的,需一次性補繳滿20年醫保後,才能辦理退休。
2、如果是女的滿了45歲、男的滿了50歲,社保繳了12年醫保的,需一次性補繳滿15年醫保後,才能辦理退休。
3、如果是女的滿了40歲、男的滿了45歲,社保繳了12年醫保的,需一次性補繳滿10年醫保後,才能辦理退休。
4、如果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的,可以找代理機構補繳。
辦理醫保的條件:
1、具備醫保參保資格。醫保參保資格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的醫保參保資格可能存在差異;
2、繳納醫保保險費。醫保參保人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醫保保險費,繳費方式可以是自行繳費或單位代繳;
3、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醫保申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和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並提供與醫保相關的醫療費用清單、診斷證明等資料;
4、滿足規定的醫保報銷標准。不同類型的醫保參保資格對應的醫保報銷標准也不同,需要滿足規定的醫保報銷標准才能享受醫保服務。
綜上所述,可以參加醫保並按時繳納醫保費用,以便在就醫時能夠享受到醫療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Ⅱ 職工醫保退休怎麼辦理
職工醫保退休的辦理方式如下:
1、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照、檔案、《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公示回執單、崗位報備材料、延期退休批准材料、戶口簿原件、補繳表原件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2、城鎮職工及流動就業人員應在養老保險退休當月到醫保中心辦理退休手續,需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金計算表或退休金存摺、個人檔案;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25年以上者,退休後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繼續享受醫保待遇;不足25年者,需補足繳費後方可享受待遇。
醫保的基本知識:
1、醫保的分類:我國的醫療保險主要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2、醫保的繳費原則:醫療保險的繳費通常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具體比例根據地方政策而定;
3、醫保的使用范圍:醫保可以用於支付葯品費、診療費、住院費等醫療費用;
4、醫保的報銷比例:不同類型的醫療費用,其報銷比例和封頂線也有所不同;
5、醫保的轉移接續:職工在跨地區就業或退休時,醫保關系可以進行轉移和接續。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退休的辦理需遵循一定程序:首先到市社保中心提交相關證件和審批表材料,城鎮職工及流動就業人員還需在退休當月攜帶必要文件到醫保中心完成手續;同時,只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人員才能免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醫保待遇,不足者必須補繳後才有資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Ⅲ 辦理退休手續後,醫保手續何時辦理呢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退休時,社保醫保的辦理流程:
1、根據退休年齡,到市社保中心退管科辦理退休審批手續,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退休的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張並簽字、一寸近照一張(彩、黑均可);
(2)參保人員的檔案(有「確認表」(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須提供「確認表」);
(3)參保人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填寫《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
(5)經公示後的職工退休公示回執單;
(6)從事管理崗位的女性參保人員應提供退休時前五年崗位報備材料;
(7)延期退休的應附延期退休批准材料;
(8)戶口簿原件;
(9)有辦理過補繳的要提供「補繳表」原件。
2、城鎮職工(含自謀職業等流動就業人員)應於養老保險退休的當月到醫保中心辦理退休手續。
自謀職業等流動就業人員醫保退休需攜帶: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金計算表(非當月退休的提供領取退休金存摺)、個人檔案。
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時,繳費年限滿2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其中2005年1月1日後解除勞動關系的自謀職業人員、從外統籌地區轉入人員、非公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辦理續保的自謀職業人員在市本級統籌區實際繳費年限須滿10年)以上的,退休後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年限不足25年的,應按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補足25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