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刑人員還有退休工資嗎
服刑期間沒有退休工資,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以下是詳細說明:
2. 退休人員服刑期間還有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1、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服刑期間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刑滿釋放後繼續享受服刑前的基本養老金待遇。
2、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緩期執行的,拘役或緩刑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但不參加基本養老金調整。
3、退休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其他相應待遇。
5、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6、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法律依據:《勞動人事部關於退休職工被判緩刑期間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復函》 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3. 退休人員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嗎
退休人員被判刑還有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什麼
1、年齡條件,正常退休的年齡是男同志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繳費年限的條件,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然後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