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交了35年的社保剛剛到退休年紀就去世了請問孩子可以繼承拿到多少錢
沒有多少,社保沒有繼承的
❷ 剛退休就去世,那繳了這么多年的社保浪費了嗎
剛退休就去世,相當於剛開始領取退休待遇就走了。那繳了這么多年的社保浪費了嗎?不會浪費,但是會虧!
「白交」的部分是用人單位的繳費,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而且有利息
綜上來說,對於企事業在職職工而言,交了很多年的社保,即便退休後就去世,也不存在「白交」的情況,這是由「個人賬戶可以繼承」、「死亡後的待遇」來保障的;其實換一個角度來想,「社保」是一項社會福利,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倘若真存在「白交」的情況,那麼「社保」不可能健康、良性的運行幾十年的時間,早就失敗了。
❸ 對於交社保的人因為剛退休就去世了,這幾十年的社保算是白交了嗎
上班了一輩子千辛萬苦離休,要享受快樂的離休歲月了,但這時人走了,辛勤工作了40年,就是這樣完畢自己的生活。但生死輪回這也是人生常態,任何人是沒辦法來阻攔的,但要說繳了40年個人社保,這的確有點兒誇大了。終究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以1992才全面推行的,到2022年規模最大的其實就是交費30年。
除開個人賬戶余額能夠承繼之外,員工剛離休就離世的,還需要享有遺屬工資待遇。遺屬工資待遇包含喪葬補助金和慰問金。喪葬補助金是兩個月本地所在省的上一年度城鄉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約有1萬多錢,慰問金是以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鄉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準,交費40年的人最大可以領24個月的慰問金,大約也是有10餘萬元。
總的來說,繳了40年個人社保剛退休人去世了,並沒有體驗到退休之後養老服務、基本醫療保險工資待遇確實非常遺憾,但其個人帳戶資產還可以承繼,同時也要享有遺屬工資待遇,因此不能說是幾十年的個人社保白交了。實際上親屬體驗到待遇要遠遠超過老年人死前自身自己交把錢。
❹ 要是我累計交了20萬的社保 結果剛退休就死了 那怎麼辦
要是我累計交了20萬的社保 結果剛退休就死了 那怎麼辦
"如果自己身體不好 覺得活專不了多大歲數 是不是屬不交社保還劃得來些"對的,可以這樣理解.
這種情況,可以由繼承人申請領取個人帳戶金額,社保所交的費用是由兩個帳戶進行管理,即個人帳戶和統籌帳戶,如果拿出來的話就只能領取個人帳戶裡面的金額。但,大多數的錢都是進入統籌帳戶裡面,本來個人帳戶的錢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個人帳戶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幾千元到幾百元不等,取決於交納時間段和交納檔次等。
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另外,活得越久,肯定就領得越多了.
❺ 剛退休就因病去世,交了40多年的社保算是白交了嗎
不會白交的,可以提交材料退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比如說,你是城鎮職工社保,交了40年的社保。其中個人交了10萬塊錢,單位給你交了15萬塊錢。這總共的25萬塊錢,只有個人交費的10萬,是在你的個人賬戶裡面的。如果剛退休,人就去世,那社保只能退個人賬戶裡面的余額,就是退給家屬10萬塊錢。
社保的意義,就是可以保證你在晚年,不管出現任何的情況,不會流落街頭,都能有吃飯的錢。至於說,人剛退休就不在了,怎麼辦?你人都不在了,還擔心啥呢?啥都不用擔心了。如果你有經濟能力,一定要給自己交一份社保。等你到了晚年,躺在床上不能動彈的時候,你就會發現:什麼兒子、閨女,都沒有退休金好使。
❻ 剛退休3個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
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而社保已經交了30年了,雖然社保也是保險的一種,而且社保對於很多的商業保險來說更加的人性化,也具有更好的穩定性,但是即便如此,社保也是沒有辦法繼承的。從社保法律的層面來說應該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會有一系列的變化,所以後來也就變成無法繼承了,雖然不能繼承,但是可以做清算,也就是說可以將這個退休的人的養老金賬戶的余額退還給你。所以如果交了30年社保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社保是沒有辦法進行繼承的,只能進行清算。在清算的時候會退還給你你個人繳納的投保金額。所以非常的遺憾,如果剛退休三個月就去世了。那你之前交的社保大部分都上交給國家了,也就拿不回來了,更不存在繼承了。
❼ 剛退休3個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怎麼辦
剛退休3個月就去世了,交了30年的社保怎麼辦?可以繼承嗎?
真能說自己好可惜,好不容易領上了養老金,結果3個月就掛了,不知道是身體原因還是盼退休心切。
首先要明白一點,社保也是一種保險,只是說相對於商保來說,它的穩定性較好一些。然後再明確的告訴大家,交了30年的社保,退休三個月去世了,這個是不可以繼承的,本來是從社保法的層面來說呢,是可以繼承的,但是現在在實際操作方面也是在逐漸的去改變,也就說改為不能繼承了,但是可以做清算的,也就是說把你這個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余額退給你。
但這個金額實際上並不多,單位給你繳納的部分屬於統籌部分,這一部分就不會退了,所以說清算賬戶的話,也是退不了多少錢的,也就是說我們自己交的錢可以退回來,單位給我們交的是退不回來的。
我們可以簡單做一個計算比如說我們的月工資為8000,然後我們所繳納的養老部分的為8%,也就是說一個月我們需要繳納640的養老保險,那麼一年需要繳納的就是640 12=7680,30年所繳納的養老保險總額就是30 7680=230400,乍一看這個數字還可以,其實如果說我們按月去領取養老金的話,是遠遠高於這個數的,因為30年的工齡算是相對來說比較長了,一個月領到五六千是沒有問題的,也就是說不到三年的時間,就可以領回二十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