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戶口轉到北京社保未交夠10年,已到退休年齡,
如果老家的社保已轉移到北京,就在北京辦理退休,按照北京的標准計回算養老金。如果答老家的社保沒有轉移到北京,因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關系是不能轉移的,只能在老家辦理退休,按照老家的標准計算養老金。醫療保險繳費的年限是男25-30年,女20-25年,你只繳了10年,在哪裡退休,就要按照哪裡的繳費年限一次性補足的,也可以在退休後可以按照原來的繳費方式繼續繳費到規定的年限。
B.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納未滿10年。想繼續繳納社保怎麼辦
到達了法定的年齡,但是社會養老保險沒有交夠15年就不能夠辦理退休的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根據當地的人社部門社會養老保險出的有關規定,繼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直到最低的年限繳納15年
這樣才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的,或者是你一次性的把差額的年限交上去,然後辦理退休的
不管是採取什麼情況,什麼形式,什麼方式,都要符合當地社會養老保險出關與交納社會養老保險辦理退休的有關的規定執行
C. 可以在外地辦理退休嗎
外地人在異地繳納社保以後,可以直接在異地退休嗎?首先如果說你在異地繳納社保,那麼想要在異地辦理退休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達到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在10周年以上,這也是我們國家對於屬地化原則劃分的規定,如果說達到10年以上,那麼你肯定可以在這個地區辦理退休,只要同時保證另外一個條件,就是在退休之前保留自己的社保關系在這個地區,那麼就可以正常的去辦理退休了。
但如果說你在這個地區雖然說正常參保交費了,但是始終沒能夠滿足累計繳費年限10年的要求,那麼這樣的話怎麼辦呢?如果說你的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10年,那麼只能夠選擇在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去辦理退休,如果說最終自己總計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那麼是可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直接來辦理退休的。但如果說你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總體的累計繳費年限沒能夠滿足15年,可能有可能還需要延遲退休。
那麼很明顯,我們能否在一個地區辦理退休必須要滿足10年的累計繳費年限,當一個地區滿足了10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那麼你就可以在這個地區來辦理退休了,尤其是在一線城市或者是二線城市參保繳費的群體,那麼他們確實是渴望留在這樣的城市直接辦理退休的一方面所在的城市,如果說是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的話,那麼相對來說社會平均工資是比較高的,所以說最終退休之後,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普遍來講也是比較高的。
同時還可以獲得該城市優質的醫療資源,你養老金在辦理退休的過程中,那麼醫保待遇是可以同步來辦理,退休也可以在這個城市來辦理退休,那麼你在這個城市就可以完完全全享受到醫保的待遇了,那麼基本上這個城市所有的醫院你都可以去看病,就醫對自己來說實際上是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但是沒有滿足10周年的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確實是不可以辦理退休的。
所以我們在工作的過程中,那麼盡量保證在一個城市10年以上這樣的時間階段,那麼最終才能夠具備在這個城市辦理退休,否則的話可能你真的是要回到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如果說你的戶籍所在地是一個小城市,醫療資源也不怎麼豐富,那麼對自己來說肯定是有一定的損失和影響了。
D. 上海外地人50歲社保沒有交滿10年可以繼續交嗎
上海外地人50歲社保沒交夠10年,可以繼續繳納,一直到退休年交社保15年以上。
E. 在外地交社保不滿10年到法定退休年齡轉到戶口所在地,能不能繼續交社保
應該繼續交下去,只因為要辦理退休需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社保交納滿15年,你這種情況可以繼續交下去,直到交納滿15年。
F. 異地退休最低交滿10年,現在延遲一年也是最地交滿10年嗎
關於異地退休的社保繳納年限問題,首先要明確的是,異地退休的最低社保繳納年限要求並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的。不過,「異地退休最低交滿10年,現在延遲一年也還是最低交滿10年」這一說法並不準確。以下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
一、異地退休的基本條件
首次建立個人賬戶的時機:通常要求女40歲以前、男50歲以前建立個人賬戶,這樣的賬戶被視為普通賬戶,而非臨時賬戶。這是異地退休的一個基本條件。
社保繳納年限:在非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必須在當地繳納社保十年以上。這也是異地退休的一個必要條件。
二、退休地的選擇原則
退休地的選擇遵循以下原則:
戶籍地優先:如果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那麼應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從長原則:如果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但在某個異地繳費滿10年以上,那麼可以在該異地辦理退休。
從後原則: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如果最後繳費的地點是異地且滿足其他條件,也可以考慮在該異地辦理退休。但需要注意,這通常要求在該異地的繳費年限相對較長,或者是在達到退休年齡前的一段時間內連續在該異地繳費。
三、延遲退休對社保繳納年限的影響
如果選擇延遲退休一年,那麼社保繳納年限也會相應增加一年。但這並不意味著異地退休的最低社保繳納年限就固定為「交滿10年再加上延遲的一年」。實際上,異地退休的最低社保繳納年限仍然是10年,但延遲退休可以增加個人的繳費年限,從而可能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
四、注意事項
累計繳費年限:無論是戶籍地還是異地退休,都需要滿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條件。如果不足15年,可以選擇繼續繳費至滿15年後再辦理退休。
政策差異:不同地區的社保政策和待遇標准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在辦理異地退休時,需要了解並遵守當地的具體政策和規定。
綜上所述,「異地退休最低交滿10年」是一個基本條件,但延遲退休一年並不會改變這一條件。延遲退休只會增加個人的繳費年限,從而可能提高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在辦理異地退休時,應充分了解並遵守當地的具體政策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