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幾號發放工資
法律分析:退休工資一般在每月的中旬左右發放,每月20號之前一般都會到賬。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 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㈡ 新退休人員工資發放時間
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
養老金發放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行滑畢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退休手續要如何辦理
退休手續如下: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個人辦理退休手續所需材料如下:
1、退休人員的戶口;
2、退休人員的身份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照片一張;
4、出具人事檔案;
5、如果退休人員的家庭是屬於獨生子女讓局家庭的,還需要持獨生子女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公章需要加蓋在復印件上,已證明其真實性。)在辦理退休的時候,獨生子女家庭每月可以額外獲得5%的退休金;
6、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卡和養老保險手冊;
7、需要出具退休人員的繳費憑證;
8、需要本人填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職)申請表檔芹。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㈢ 退休工資幾號打到社保卡上
法律分析:退休金一般在每月10號發放,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如果想了解退休金發放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33聯系當地社保局。
養老金領取的額度會受工齡的影響。但時間上,養老金只與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工齡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繳費年限的長短,但並不代表工齡越長拿到的養老金就越多。因此,養老金不會按工齡發放。
參保人在繳費滿15年後,如果想拿到更高額度的養老金,就需要從工作地區、工資水平、工作職級、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這幾個方面「下功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