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退休年齡之前單位未給繳納社會保險,現在已經過了退休年齡還能否追回職工養老保險謝謝您
這樣的問題建議先咨詢當地社保處 看看對方對這樣的情況一般怎麼建議
然後再咨詢當地勞動局 看看對方是否會出面幫助解決
好運
B. 沒交過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同時,依據江蘇省高院、省仲裁委《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 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請求用人單位賠償養老保險待遇損失。
且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實不能補繳或者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自該用人單位依法應當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之日起,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未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照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一次性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賠償。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
用人單位應按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以當地最低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繳費基準,並按其應當繳費年限確定養老金數額,按月支付勞動者養老保險待遇,並隨當地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調整而調整。」
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上述規定的標准賠償損失。
(2)員工達退休年齡但企業未交過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C. 退休人員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勞動者可以與單位協商進行一次性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D.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滿15年,是否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對於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滿15年的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是否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主要取決於當地的具體規定。若無特別限制,理論上符合法律規定。公司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轉為勞務關系處理。
若繼續用工,需注意以下幾點:員工達到退休年齡而社保未滿15年,可考慮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首先,若當地政策允許,員工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補繳後申請享受退休金待遇。
其次,根據當地政策,若保留勞動關系,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至員工可享受退休金待遇,期間用人單位需履行勞動關系的各項責任。
如果公司不想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協助員工將社保檔案轉移至戶口所在地街道,由員工以靈活就業身份繼續繳納社保,部分地區還有可能申領補貼。
若員工社保繳費年限較短,不願繼續繳納,可以申請銷戶,提取個人賬戶余額。
綜上所述,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社保未交滿15年的處理方式多樣,需結合當地政策以及員工意願綜合考量。公司應遵循法律法規,合理處理員工退休和社保問題。
E. 企業員工一直未參保,現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可以辭退嗎要補償嗎
1、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即使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勞動關系自然終止,企業同職工沒有勞動關系,自然不再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員工繼續繳納五險。員工可以按照當地的社保政策以個人身份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直至累計繳費達到15年後,自行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2、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3、現行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和各地的社保規定,企業沒有法定義務為到達退休年齡而因繳費年限不足不能辦理退休或不能享受退休醫保的人員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4、出於人性化考慮,企業在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支付這類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助。但這不是法定義務,僅是承擔社會責任。5、第二個問題屬於重復參保,重復參保的人員,目前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養老保險享受待遇。員工在戶籍地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屬於自願行為,同企業無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繳費8年,可以折算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一年。6、友善提醒最好不要以單位的身份提出申請,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繼續參保繳費,這意味著企業有可能繼續承擔該員工的養老保險、(15年)醫療保險(30年)和大病醫保(終生)的繳費義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