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剛退休人就去世了社保怎麼辦
退休人碼余胡員去世,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如有)由繼承人全額繼承,同時符合當地規定者,社保應發放喪葬費、撫恤金。上述資金應憑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到參保機構辦理領取手續。退休之後去世的,個人社保里關於養老金的部分可以繼承。但是繼承的只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單位交的統籌部分是不可以繼承毀棚的。同時還會發放喪葬費、撫恤金,由親屬進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遲攔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在退休後離世的人社保怎麼辦
在退休後離世的人社保,家屬可以憑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到參保機構辦理領取手續。
退休之後去世的,個人社保里關於養老金的部分可以繼承。但是繼承的只有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單位交的統籌部分是不可以繼承的。同時還會發放喪葬費、撫恤金,由親屬進行領取。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
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靈活就業死後有喪葬費
靈活就業死亡後有喪葬費。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因故身亡還會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補貼。死者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尚有餘額的,社保經辦機構醫療保險待遇部門辦理結算,由繼承人繼承社保的余額部分。繳納社保是領取喪葬費的資格條件,不分是個人繳納還是單位繳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社會保險
3.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社保怎麼辦
退休後去世社保的余額依法由其繼承人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去世後,其繼承人帶參保人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到參保機構申請辦理銷戶,死者個人賬戶里的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領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剛退休去世社保白交了嗎怎麼辦
剛退休去世社保不會白交。社保局會根據具體情況讓繼承人繼續領取。
如果一個人在退休後去世,社保局會根據具體情況和政策規定來處理未領取的養老金及社保待遇。一般情況下,如果這個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那麼社保局會在其死亡後停止發放養老金,同時根據相關規定,向其合法繼承人支付該人未領取的養老金。如果這個人在退休前去世且未領取養老金,那麼社保局也會根據納猛規定向其合法繼承人支付該人的養老金。
辦葬禮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選擇殯儀館:選擇一家信譽良好、服務周到的殯儀館,咨詢有關辦理葬禮的事宜、費用等;
2、選擇葬禮形式:根據逝者的遺願、家庭意願和經濟實力等因素,選擇火化或土葬、普通或豪華等不同形式的葬禮;
3、辦理火化手續:如果選擇火化,需要准備逝者的身份證、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手續材料,並到當地的火化爐所在地辦理火化手續;
4、選購祭品:根虛盯據當地習俗和家庭意願,選擇合適的祭品如花圈、輓聯、紙錢等;
5、布置靈堂:將逝者的遺體安置在靈堂,布置好鮮花、祭品等;
6、舉行告別儀式:在靈堂內或殯儀館內舉行告別儀式,親友可以前來瞻仰逝者、祭奠逝者;
7、舉行火化儀式:在火化前,進行最後的告別儀式,並送逝者入殯儀館;
8、接洞譽橋骨、出殯:如果選擇土葬,需要在火化後進行接骨、出殯等程序;
9、下葬:抵達墓地,進行下葬儀式。在墓地進行祭拜等活動。
綜上所述,社保待遇的具體處理方式可能因地區和政策而異。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前往當地社保局或者社會保障部門咨詢並申請處理未領取的養老金及社保待遇,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死亡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5. 人去世了社保領取流程
法律分析:1.參保人死亡後社保相關規定: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具體結算方式同當地社保經辦部門來確定。
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辦理死亡手續:a.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b.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4.辦理出境定居手續:a.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b.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6. 人員死亡後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人去世後社保可以取出來,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要先獲得當地的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然後帶著戶口本,與死者親屬關系的有效證件,到社保服務中心申請,社保中心會按照規定會把死者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余額退還,同時還需要發放死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