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已滿60周歲工作受傷可以認定工傷嗎
已滿60周歲工作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答案是,通常不能。法律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繼續工作時與公司建立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在勞務關系下,工作受傷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員工應通過主張人身損害賠償獲得相關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然而,情況並非絕對。若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但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其與公司的關系按照勞動關系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積極申請做工傷認定,爭取工傷損害賠償。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於事故發生或被診斷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若單位未及時提出,職工或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可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特別情況下,申請時限可適當延長。若按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應按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在此期間,由用人單位承擔符合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
綜上所述,已滿60周歲工作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取決於員工與公司的關系性質,即是否為勞動關系。若為勞動關系,員工可以爭取工傷賠償;若為勞務關系,則需通過人身損害賠償途徑獲取相關費用。
❷ 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工傷後該怎麼賠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能認定工傷嗎?工傷保險待遇有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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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退休年齡的員工,工傷後該怎麼賠?
北京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徐艷麗律師解答: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仍然可以認定為工傷,進行工傷賠償。
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北京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徐艷麗律師解析:
工傷的認定標準是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第二條:
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徐艷麗律師簡介
暨南大學研究生,北京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廣東省破產協會會員,執業9年。專注金融、公司、房地產、婚姻家庭、合同糾紛等領域法律事務等,熟悉勞資糾紛業務,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有豐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