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退休了單位沒交社保怎麼辦
退休單位沒交社保,如果發現自己的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社保,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的60天內進行訴訟。然後單位沒有為員工交社保,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稅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
起訴的條件:
①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②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即起訴需明確指出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即起訴必須有明確具體的請求以及提出這些請求的事實根據,包括案件事實和證據;
④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法律、法規規定應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案件,必須先經過復議程序;
⑥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法律規定的起訴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
不必經過復議的案件,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具體法律、法規如沒有規定起訴期限,應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具體法律法規如規定了起訴期限,應在該期限內起訴;行政機關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二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經過行政復議再起訴的案件,具體法律、法規如沒有規定對復議不服的起訴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起訴;具體法律、法規規定了對復議決定不服的起訴期限,依照具體法律、法規規定起訴。
對於上述法定期限,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而耽誤,在障礙消除後10日內,可申請延長期限,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②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欠社保費,辦不了退休咋辦
單位因為社保欠費導致你辦不了退休,這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你只有去催促單位趕緊把你的社保補交完整,然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③ 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單位欠交兩年社保費現在拖著可以直接訴訟至法院嗎
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民在上班年段,分司有責任和義務為職工購買養老保險,這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的。
但我認為,你作為單位員工,最好是先和單位提出補交所欠的社保費用,單位不得以任何困難借口不交保費,起訴到法院是最後一步。
按規定,你馬上要退休,如60歲,後兩年的社保費沒交,一是辦理退休手續麻煩,主要涉及到的就是退休金的問題,社保少交一年,退休金就會每月都相應的少,兩樣同樣的情況,所以,社保費最好是交到退休時候。
④ 本人因公司斷交三年的社保而不能辦退休,該如何進行維權
可以直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並且要求公司進行補繳,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公司斷交,那麼就是企業的問題,勞動者首先可以與公司進行協商,以及對所欠的社保進行補繳,這樣退休之後就能按時拿退休金,但如果企業拒不履行員工,就沒有必要選擇妥協,而是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用人單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一個月繳納一次,所以我們應當提前知曉企業在拖欠我們社保的繳納,及時發現及時和公司溝通,但如果公司已經拖欠幾個月了,我們就不要一直耗在這里,而是找到下份工作,畢竟托的越久對勞動者來說是越不利的,現在的勞動法變得越來越完善,這些勞動者再也不是弱勢群體,還可以聘請相應的律師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