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就已退休退休金有配偶的一半嗎我們結婚42年了,老頭現在退休了啊我沒有工作單位是家庭主婦,他不願
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主要收入來源,婚姻存續期間,退休金同樣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半也是有份的。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等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約定了退休金歸個人所有的,該退休金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 兩老人都有退休金,結二婚退休金屬婚前財產嗎
從結婚的那一天起,雙方的收入都是為婚後共同財產。但是婚前的存款或者是不動產屬於婚前財產。所以婚後的工資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屬於婚前財產。
3. 中國退休公務員與日本人結婚退休金是否照常發放
我認為中國退休公務員兒與日本人結婚退休金是照常發的。因為退休之後所得的退休金是國家對退休人員的一種生活補償,不論你跟誰結婚,這種補償是給公務員個人的,他一點兒不影響。最後的發放。
4. 兩人退休金多少才能晚年生活無憂
兩萬鋒液迅左右可以更好地穩定生活。只要家裡有房子,身體健康,有獨立的孩子,手裡有20多萬到30多萬的存款,可以說夫妻倆退休後,會有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退休金,所以他們的晚年生活會過得特別安穩,覺得特別幸福。老兩口的養老金合計至少要6000多元。如果達到一萬元,那麼基本上生活會更舒適。你想去哪兒就去哪兒。想要一份幸福的養老金不是問題。
要知道的是如果家裡沒房,那麼每個月的養老金必須拿出一部分來租房子。另外,如果沒有房產,意味著老兩口的資產少了很多,對他們晚年的經濟狀況影響很大。房產可以成為老年人的安全保障。如果你最終缺少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入住養老院,在你的房子出售或者出租後,你會提供足夠的養埋枯老基金。
5. 兩口子退休工資一個月多少錢才能安穩
兩口子退休工資一個月最少3k才能安穩,首先我們從伙食開銷來算,大概2000元。 其次,我們看老年人平時在水電煤氣費方面的費用,大概每個月差不多500元。 另外我們看老年人在一些衣服和出行方面的開銷,這方面我覺得基本可以拋除。 另外我們看老年人在一些衣服和出行方面的開銷,這方面我覺得基本可以拋除。因為實際上很多老年人一年到頭也就買那麼一兩次衣服,而且很多老人的衣服都是子女孝順老人給買的。因此,老人在買衣服方面是沒有什麼花銷的。在出行方面有老年卡,所以他們坐地鐵坐公交都是不需要花錢的,就算沒有老年卡,也會有一些補助。
總體來看,所以我覺得每個月在3K以上就能夠維持正常生活了。
6. 退休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退休金是屬於規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退休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及養老保險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在離婚前領取的或應當在離婚前領取的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在離婚以後發生並領取的養老金則屬於個人財產。
二、單位不繳社保費該怎麼辦
可以通過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的方式,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監察部門督促公司為你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補繳社會保險費用。
根據《社會保險法》等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上面所說的,只要是屬於夫妻續存之後的財產全部都是屬於共同的財產,如果在離婚時雙方都會各自平分的,但雙方在婚內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對於共同財產我國也是有法律規定的,就是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引起各種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