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30年和35年的區別是什麼
法律分析:主要的區別是領取的退休工資數額不同。30年工齡的退休工資少於35年工齡的退休工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以下簡稱工作人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工作的時間,一律計算為工作年限。
九、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在計算退職金、退休金時,按周年計算後剩餘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⑵ 請問職工退休時,工齡滿30年的和35年的在一個等級上嗎
養老金的多少既跟全部繳費年限有關,也跟每年的繳費基數、退休年齡、何時退休等因素有關。35年工齡的人,如果每年的繳費基數都比較低,而30年工齡的人,如果每年的繳費基數都比較高,那麼前者的養老金未必就比後者高。
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50歲為195、55歲為170、 60歲為139。
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2)30年與35年工齡退休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對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
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⑶ 工齡35與30年退休工資區別
法律分析:對同一勞動者來說,繳費年限滿30年和35年有區別。計算退休待遇是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工作年限不繳費(按國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除外)的,不可以作為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因素。當前,計算基本養老金的因素是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年限每多一個月,基本養老金都會不同。當前,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沒有建立個人賬戶的繳費年限人員)構成: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