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調整一般在幾月份
養老金調整一般是每年的5月份至6月份。
根據人社部發布的通知,養老金調整一般是每年的5月份開始,到6月份的上旬結束。但由於各地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時間不一,具體補發時間可能會有所不同。養老金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調整。參保人繳費滿十五年,退休後按月領取養老金。
因此,如果您在當年的6月份之後收到了養老金調整的通知,那麼這意味著您的養老金已經在當年的5月份之後上調了。此外,一般各省市在7月1日之前將養老金調整到位,因此,如果在當年的6月份收到了養老金調整的通知,那麼很有可能是您的養老金已經在當年的4月份之前上調了。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等。其中基礎養老金是(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是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等。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㈡ 退休人員漲工資什麼時候漲
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政策在2022年3月正式生效,其中包括養老金以及工傷、失業保險待遇的提高,增加了至少百分之十。此次漲工資的適用對象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調整幅度將參照當地的基本工資水平。在調整過程中,將結合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兩種方式,尤其關注那些退休較早、基本養老金相對較低的人員。
對於繳費時間較長的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補充調整將根據繳費年限進行,每增加一年繳費,就將增加相應的養老金額度。此外,對於在艱苦邊遠地區退休的職工,例如桑植、新晃等十四個艱苦邊遠縣市的人員,每月將額外補發十元。
以下是退休的相關條件和程序:
一、退休條件:
1.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
2.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人員,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這一規定同樣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 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程序:
1. 申請人需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以及退休申報相關材料;
2.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員工向企業申報,失業人員向轄區就業局申報;
3. 企業和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 審核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工人退休後,將按照以下標准發放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 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放。
-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放。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放;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放;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放。
- 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放。
-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照料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放,並根據實際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照料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放。
-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退休條件的人員,應按最高標准發放。
- 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