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省委書記到多大年齡退休
法律分析: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記、副省長退休年齡在65歲,省部級黨政正職領導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數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人大、政協等「二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省長任職規定:62歲可新(升)任,63歲可連任,64歲不留任,65歲必退任。換屆年齡到職規定:省委書記、省長65歲,紀委書記63歲,其他常委60歲。
法律依據:《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 第四條 黨政領導幹部在任期內應當保持穩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任滿一個任期:
(一)達到退休年齡的;
(二)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繼續擔任現職的;
(三)不稱職需要調整職務的;
(四)自願辭職或者引咎辭職、責令辭職的;
(五)因受處分或處罰需要變動職務或者被罷免職務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調整職務的。
黨政領導幹部在一個任期內因工作特殊需要調整職務,一般不得超過一次。
② 省委書記多少歲必須退休
法律分析:省委書記的退休年齡為65周歲。正省部級領導,一把手,正職,省委書記、省長,通常在65周歲至70周歲左右各省情況不同,中組部會考慮是否有合適人選接班,如果在個別省份沒有做硬性年齡限制,國家部委領導也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③ 省委書記何時退休年齡
省委書記的退休年齡為65周歲。省委書記為該省的第一領導人,黨的十八大以來,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六個省級行政區的黨委書記為國家級副職外,其他各省的省委書記均為省部級正職。正省部級領導,一把手,正職,省委書記、省長,通常在65周歲至70周歲左右各省情況不同,中組部會考慮是否有合適人選接班,如果在個別省份沒有做硬性年齡限制,國家部委領導也是一樣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省委書記、省長、省委副記、副省長退休年齡在65歲,省部級黨政正職領導是65歲,但任期未滿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數68歲。省部級副職是65歲,但60歲以後要安排人大、政協等「二線」。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省長任職規定:62歲可新(升)任,63歲可連任,64歲不留任,65歲必退任。換屆年齡到職規定:省委書記、省長65歲,紀委書記63歲,其他常委60歲。
拓展資料:如果在個別省份沒有做硬性年齡限制,國家部委領導也是一樣的。當然現在大部會在65周歲就退休,中央都會有合適的去接任,幹部年青化,但在省部級這個領導中,還是要選擇一些年長來從陣領導班子班長。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④ 省級以上領導多少歲退休 如省委書記
正省部級領導,一把手,正職,省委書記、省長,通常在65周歲至70周歲左右各省情況不同,中組部會考慮是否有合適人選接班,如果在個別省份沒有做硬性年齡限制,國家部委領導也是一樣的。當然現在大部會在65周歲就退休,中央都會有合適的去接任,幹部年青化,但在省部級這個領導中,還是要選擇一些年長來從陣領導班子班長。
《中共中央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制度的決定》中發(1982)13號:擔任中央、國家機關部長、副部長,省、市、自治區委第一書記、書記、省政府省長、副省長,以及省、市、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幹部的,正職一般不超過六十五歲,副職一般不超過六十歲。擔任司局長一級的幹部,一般不超過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