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了單位一直沒給交保險怎麼辦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單位已經沒有義務為您繳納社保了,這種情況,處理方式有三種:
1、個人繼續繳納社保,直到繳滿15年為止
2、個人把社保關系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如果個人職工到了退休年齡還沒有繳納滿足15年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終止個人職工社保,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到了退休年齡,職工還沒有繳納滿15年的社保的話,個人可以書面申請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職工書面申請後,並一次性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給職工本人。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的作用如下:
1、穩定生活水平:對社會成員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給予適當的補償,保證自己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出現不穩定因素;
2、保障勞動能力: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意外事件,導致勞動者再生產過程停滯,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生活保障;
3、實現社會公平:通過強制性收取保費、整合為保險基金等方式,為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工人提供補助,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實現社會公平分配;
4、促進社會進步:體現社會群體互相幫助和共同發展進步的良好面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Ⅱ 退休人員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時,社保繳費機構明確無法補繳,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有權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