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深戶如何才能在深圳辦理退休
非深戶怎樣才能在深圳退休
退休條件
在深圳市辦理退休手續的員工(包括非深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按照我國有關法規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深圳市。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①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未曾以職工身份參保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年滿55周歲;
②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等。
3、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內其他統籌區轉入的繳費年限)。
溫馨提示:“基本養老保險臨時賬戶”所在地不能作為退休待遇領取地
待遇領取地確定
確定待遇領取地主要分為兩種情形跨省流動就業人員
所謂“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就是指先後在多個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參保的跨省工作者。
對於這類人的待遇地,遵循以下原則: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則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為待遇領取地。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溫馨提醒 上述法規適用於跨省流動人員確認的待遇領取地,該方法確認的待遇領取地以省一級為單位。
廣東省內待遇領取地的確認
如按上述法規確定待遇領取地為廣東省的,再以省內最後參保的地市作為省內待遇領取地。注意: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參保地會為其建立臨時養老保險關系,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基本養老關系待遇地統一歸集臨時養老保險關系。只有臨時養老保險關系的,由戶籍地負責歸集並辦理待遇領取。
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待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個人賬戶累計越多,養老金越高。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實際繳費年限:
職工在當地實施養老保險的繳費制以後,按照法規進行保險繳費的實際年限,稱為實際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
指當地在未實施養老保險的繳費制期間,職工本人在實際工作(連續工齡)期間由於法規的原因,未進行保險繳費的年限,被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
說明:
視同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合並計算。其作用是審核參保人員是否符合退休條件及計算其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依據
㈡ 外地戶口在深圳退休領社保的條件
很多在深圳工作了很多年的朋友,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把戶口遷入深圳,雖然在深圳交了很多年社保,但總擔心自己無法在深圳辦理退休,拿不到深圳的退休金。㈢ 非深戶退休後可以領深圳的養老金嗎
領取養老金所遵循的原則是,在哪裡領退休金就按照哪裡的標准領取,非深圳戶口但是連續在當地繳納社會保險,繳滿15年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是可以領取的。
非深戶社保退休金的領取遵循以下原則: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其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則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為待遇領取地。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則戶籍地為待遇領取地。掘激頌上述規定適用於跨省流動人員確認的待遇領取地,該辦法確認的待遇領取地以省一級為單位。
社保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保退休後的養老金領取方式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鉛高申請審核或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判鄭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將賬戶提供給社保機構,社保部門按照規定每月支付養老金到當事人指定的賬戶。
所以,深圳參保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和最低繳費年限即可申請辦理退休,即使是非深圳戶口也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對於符合條件的深圳戶籍人員還可以享受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退休金的發放標准與其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歷年繳費水平及其退休時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等因素密切相關。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具有本市戶籍的參保人或者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本市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非本市戶籍參保人,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後,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㈣ 非深戶在深圳退休政策
我們需要在深圳累計繳滿養老保險10年以上,而且不轉走,只要滿足了這個條件,即使沒有外地轉入年限,也可以延交後在深圳辦理退休,即使醫療險年限不夠,也可以延交後免費享受醫療待遇,如果你想在深圳辦理退休,那就最少要在深圳交滿10年養老保險,離開深圳也不要轉走,就放在深圳,將來不管外地有沒有年限轉入,都有機會在深圳辦理退休。
一、領取養老金的標准並不是和你的戶口有關,而是跟你交錢了多少年有關。只不過非深戶和非深戶領退休金還是會有差別,目前每月相差300元。以深圳2018年的社平工資為例:
1、基礎性養老金
=8348(1+0.6)/2*18*1%=1202.11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
=40000/195=205.13元
3、退休人員A的養老金
=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調節金
=1202.11元+205.13元+300元=1707.24元
4、退休人員B的養老金
=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202.11元+205.13元=1407.24元
二、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累計(連繳或續繳)在深圳繳納社保滿十年(120個月)或以上;
2、總共(各地相加)繳納社保滿十五年(180個月)或以上;
3、年齡達到退休年齡。如果你的社保不滿15年,就不能在深圳辦理退休,拿養老金。需要把深圳的社保轉回戶口所在地,補繳滿15年再辦理退休手續。
三、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㈤ 不是深圳戶口可以在深圳領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不是深圳戶口可以在深圳領退休金。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㈥ 非深戶在深圳買滿15年社保,要回老家,達到退休年齡後怎樣在深圳領取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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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費,可能要經過法院仲裁,您需要有證據證明從何時入職該單位。
2、非本市戶口的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時在深圳累計繳費滿5年(廣東省戶籍),可以申請社保個人延續繳費至符合規定,按月領取養老保。(注:外省戶口的累計繳費滿10年)
3、非深圳戶口參保人在深圳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的,無需遷入戶口都可以在深圳按月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