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養老金上調標准
定額調整: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定額增加75元;掛鉤調整:社保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計算;在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增加2.3%;適當傾斜:對於2019年12月底之前年滿65歲(男)、60歲(女)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月。
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2020年7月1日起,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礎上增加5元。
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待遇領取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2020年6月30日已年滿65周歲不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2020年7月起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月基礎養老金再增加3元(總額達到5元)。2020年7月1日之後年滿65周歲、年滿80周歲的待遇領取人員,從年滿65周歲、年滿80周歲的次月起月基礎養老金增加2元、3元。
拓展:2020年全國城鄉居民最低基礎養老金的標准確定也會上漲的 。因為5月22日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曾明確指出,今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是說,2020年北京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將在現在的每月88元的基礎上,進行上調。不過目前官方還沒有明確會調整到多少錢,再耐心等等。
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調整歷史回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展歷史較短,是2014年2月21日由城居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合並而成的。其中,新農保2009年9月1日開始試點,城居保2011年6月13日開始試點。
試點期間各地月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左右,2012年合並後統一為每月55元,之後每隔3年調整了1次。2015年70元/月,2018年88元/月。雖然目前國家還沒有公布最低基礎養老金標准,但突破百元已成定局。依據上一次2018年的調整情況,保守估計調整後,國家最低標准不低於106元。增發的養老金將在落實之日,自2020年1月1日起補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㈡ 養老退休金調整新政策
一、退休人員漲工資最新消息
《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友畢方缺旦案》
1.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3.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4.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好扮芹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㈢ 6月份退休金多收到1500元,為什麼會多出來這樣一筆「巨款」
6月份退休金多收到1500元,為什麼會多出來這樣的一筆巨款?我們都知道養老金它都是按月來發放,你每個月養老金是多少錢?那麼應當來講,每個月就可以正常收到自己養老金的待遇,並不會存在任何多發的情形。那麼為什麼6月份會多收到1500元的待遇?
而這樣的一個增長水平,相對來說也是比較高的,畢竟今年整體的調整比例只有4%,所以說能夠獲得250塊錢左右的增長實際上是非常不易的。雖然說陝西省地區還沒有出台具體的調整細則,不過根據陝西人社APP當中退休人員,核發待發的這樣的一個數據,我們可以明確的看出。陝西省已經落實了養老金的補發,所以說對於陝西省地區退休人員,也成為了今年最早能夠得到養老金調整補發的地區。
不是增加你的工資 而是父母可以憑借《獨生子女證》 增領5%的退休金
以下是該規定的文獻資料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費增加5%——
實行計劃生育、且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現在或者說在2002年9月29日以前(2002年9月29日年省人大常委會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經退休或者內退的職工,退休費增加5%的問題,一些企業單位沒有履行法律的庄嚴承諾,職工對此頗多怨言。本著維護黨和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的原則出發。我們據此刊發了這一強烈的呼聲,目的是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職工的正當利益。
當年從提倡、推行到後來實行計劃生育,作為我國基本國策的時候,從省革命委員會到市、區革命委員會,推出的獎勵政策正是五花八門,各有重招。但就職工夫妻雙方退休各增加退休費的比例有5%的,還有10%的。只要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終生只生育一個孩子,簡直什麼樣的願都可以許,什麼樣的大話可以說。我曾經目睹當時提倡計劃生育年間的情景,至今歷歷在目。
1981年5月1日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 領了《獨生子女證》的獨生子女的父母,年老退休時,幹部、職工按退休條例規定增發退休金百分之五,終身無子女的增發百分之十。但按照規定應發和增發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標准工資。」
到後來的幾個條例,不知是忘記了這個承諾,還是什麼原因,把年老退休時退休費增加的條款廢止了。1986年7月31日公布的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當年的承諾作廢了:「陝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81年5月1日頒布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和1982年11月1日頒布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暫行條例>補充規定即行廢止。」
1991年3月3日陝西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也沒有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職工夫婦年年老退休後退休金增加5%的條款。
直到1997年的時候才得以修正。1991年3月3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8月2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修正後的《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戶優待外,可一次性發給獎金二百元至一千元,退休後並可加發退休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加發後的退休金合計不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一次性獎金在計劃生育經費和徵收的計劃外生育費中開支。」
但是,刊發省設備安裝公司職工反映問題的時候,他們不在這個條例調整的范圍,因為在這個條例實施之前他們就退休或者內退了。現在這個公司就借口新的條例的第三十九條: 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一次性發給獎金二千元,所需費用在計劃生育經費中開支。獨生子女父母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加發後的退休金合計不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從企業退休的,應當提高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企業以政府至今沒有具體規定拒絕履行法規。然而,這些職工就享受不到法規賦予的合法利益。
既然提到了這個法規,不理解的是這個法規實施時間已經過了兩年零十個月了,省人民政府就怎麼出台不了一個「另行規定」呢?
雖然,2001年2月27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西安市勞動局的復函回答了這個問題,但隨著2002年9月29日新的《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實施,也就自然失效了。
不可否認,企業經營雖有千差萬別,但必須認賬,可以向職工欠賬,絕對不可以賴帳。不能當兒戲打折,更不能一風吹。因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就要對人民負責,就要維護人民的利益。況且是經省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確保了的。別的企業沒有執行,那你就可以不執行嗎?別人違法,你就可以成為違法的理由嗎?真是豈有此理!
這些企業職工認為:法律規定的獎懲是平等的,公平的。他們就弄不明白,假如職工違犯了計劃生育的規定,那麼,處理是否這樣的消極?那絕對不會的,可以說處理是絕對「不過夜」的,開除公職,是黨員的開除黨籍,還要罰幾萬元錢,過去規定還要徵收1-14年的超生子女費什麼的,至於大小會檢討過關那是必不可少的。為什麼到現在兌現獎勵的時候就一拖幾年,甚至十幾年呢?沒有兌現呢?不可理解的是尋找各種理由和借口,不兌現法律的承諾!他們問:法規會失信於民嗎?!
這些問題如何?作為我國法制不斷健全和完善,要構建和諧社會,怎麼樣履行法律的庄嚴承諾,付諸實際行動,使職工的利益不受損害,我們感到事關重大。計劃生育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那麼確保國策的法規、文件和政策,不能有隨意性,更不能食言當初的承諾;同樣,我們執行法規也不能有隨意性,法律作為恆定社會的原則,就必然有連續性、嚴肅性和帶有強制性,這就是法治社會運行的軌跡。
㈤ 31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相繼公布,這一福利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的嗎
截至至迄今為止,全國各地31個省份的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所有公布,現階段所有省份公開增發的養老保險金也都已相繼發放到諸位退休職工的手中。那有的人就開始說,在今年養老金調整之中,大齡退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是漲得數最多的一部分人,這話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並沒有錯。要記住大家每一年的養老金調整計劃方案,基本都是依據預算定額調節,掛勾調節及其適度歪斜調節這三步去進行的養老金調整。
一般大家說到養老金上調,常指是指員工養老退休金,並且每一年養老金調整通告之中已經確定,參加調整的是公司和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因此領到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人,不可以享受國家統一上漲福利。
㈥ 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呢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有一部分是跟繳費年限有關。嚴格來說, 工齡是過去的老概念,並不一定等於繳費年限了 。
工齡最初建立於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當時分為本企業工齡和一般工齡。後來本企業工齡,在《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中,相關稱呼變為 連續工齡 。
連續工齡,大家很明白就是從就業以後不能中斷的工齡。1978年《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中明確退休需要連續工齡滿10年以上。在當時只有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才有連續工齡,主要是憑借職工檔案記載,退休費都是由用人單位承擔。
後來,我國經濟形勢蓬勃發展,其他經濟主體不可能跟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春頃純位一樣給退休人員供養終身。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和普通企業又處於不公平競爭狀態的。另外,也對人員的流動產生不利影響。國有企業負擔要比普通企業重的多。為此,1991年才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啊,沒有連續工齡的只能以實際繳費年限為准。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我們的養老待遇計發模式到2005年才統一確定為現在的模式。
2005年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過程中, 究竟以何種因素為依據來增長養老金呢 ?
有的人是建議以工齡和繳費年限的因素。這一點國家專門設立了按繳費年限調整的部分,一般來說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1~3元。像山東,浙江,江蘇等很多地區,對於繳費年限越長的人群增加的標准還越高,山東省繳費年限35~45年、46年以上、每年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和3.5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下只能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除了按繳費年限調整,實際上 社會 上關於養老金調整的建議還有很多。比如說要求進行公平調整,仍然增加相同的錢數,這也是養老金調整的很重要一部分。上海市2021年養老金調整定額部分為75元,在全國屬於非常高的地區了。定額調整部扒咐分大約能夠佔到全部養老金調整總額的20%到40%。
另外,國家一直要求貫徹養老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模式。畢竟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主要是以現在的年輕人繳納的 社會 保險費,供養已經退休的老年人。因此,養老金比例調整也是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很重要一部分,這樣能夠鼓勵大家多繳費、長繳費。近年來國家一直要求向掛鉤調整部分進行傾斜。
除此以外,國家還要求向特定人群傾斜,比如說高齡老人和艱苦邊遠地區。高齡老人由於過去退休時計算養老金的 社會 平均工資比較低,再加上年老體弱需要更多的醫療支出,對他們傾斜照顧也是對他們在過去窮苦時代對國家作出貢獻的回報吧。
所以,養老金調整確實有一部分跟繳費年限相關,不過並不是佔到全部。這也是國家統籌人們各種需求和激勵機制的一種兼顧各方利益的做法。相信隨著未來我國經濟 社會 的不斷發展,退休老人們的養老金會越來越高的。
每年養老金上調方案中,年齡不夠70歲的退休人員就三大塊,一是人均增長數,二是上年工資的百分之一(各地比例有所不同),三是一年工齡加3元(各地標准不盡相同)。顯然,工齡佔了三分之一,工齡越長上調幅度越大,增加的養老金越多,你說美乎薯關系大不大!
每年養老金上調基本上都是堅持這三個原則:
定額調整,在一個統籌地平均每人調增額都一樣。如有的統籌地長4o元,有的統籌地長45元,這個金額每個人都相同。
掛勾調整,就是本人的上年月養老金多少掛勾,這與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多少有關,多繳費,養老金高,調增時也高。如按個人養老金2%調增,2000與4000元的漲幅是不同的。再與繳費年限掛勾,如每一繳費年限增2元,15年繳費年限與30年繳年限的相差一倍,這就是長繳多得。
傾斜調整。如邊遠山區的退休人員,70歲以上的老人等。70以上老人各地都有高齡專項補貼,年齡越大傾斜度越高。
從三個調整原中可以看出,養老金調整與年齡、繳費年限、個人上年養老金有關,而與「工齡」沒有關系。即使你有30年「工齡」,而繳費年限只有2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只有25年的繳費年限能參加調整。
樓主您好,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嚴格來講跟工齡是密不可分息息相關的,我們所謂的工齡對應的就是你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如果你在一家正規的工作單位,並且和這家工作單位建立了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關系,那麼基本上每工作一年,對應你一年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或者是視同繳費年限。
很明顯你的工作年限越長對應的養老保險的累計年限相對來說也會更長,所以最終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會更高,同時它的影響還在於我們每一年養老金增長的因素,因為養老金在增長的過程中,它其中有一個掛鉤調整,而掛鉤調整取決於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你養老保險的累計參保年限,當你的參保年限越多,那麼你所獲得掛鉤調整的待遇水平也就會更高。
那麼很明顯一目瞭然,我們的繳費年限越長,也就意味著你的養老金在每一年增長的過程中也可以獲得一個更高的增長待遇,所以說會有這樣的一個影響,當然我們個人如果說你還沒有辦理退休,那麼在平時參加社保的過程中,盡量還是不要出現中斷的年限,保證自己擁有最大化的累計繳費年限,這樣的話才可以讓自己獲得一個更高養老金的待遇水平,而且還能夠保證今後每一年養老金增長的過程中獲得一個更高的水平。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有很大關系。工齡越長,養老金上漲越多。
近幾年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漲都是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所謂定額調整,就是在同一個地方,退休人員不分彼此,每人每月都上漲相同金額的基本養老金; 掛鉤調整,就是按照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從兩個方面掛鉤調整; 適當傾斜調整,就是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同時,對高齡退休人、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個月再傾斜增加一定金額的養老金。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清楚地知道,在掛鉤調整環節中,各地都充分體現多繳多領、長繳多領。比如江蘇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2元;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養老金3元; 繳費年限2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5元。
又比如,廣東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1元;繳費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2元。
還比如,陝西省在2020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年限15年以內的,每滿一年增加養老金2元;繳費超過15年的部分,每繳費一年,每月增加養老金3元。
由此可見,繳費工齡長的職工,不但退休時可以提高養老金水平,而且在退休以後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中,繳費工齡越長,增加的養老金也越多。
養老金上漲跟工齡有什麼關系?在這里的工齡只能理解為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的全部「繳費年限」了,與繳費年限無關的所謂「工齡」與養老金上漲就沒有任何關系,而作為「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應該是有較為直接的重要關系,全國各省區市雖有所不同,但很多地方在養老金調整中都有按繳費年限每一年增加3元的方案,繳費年限越長增長的養老金也相應越多,當然這種說法只能在同樣是企業退休人員中基本適用,為啥說基本不說完全適用呢?比如重慶市規定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按15年增加,也就是說假如某一個人繳費年限只有11年也能夠與繳費年限15年的人同樣增加45元,這種情況是少數的特例,多數是繳費年限多養老金就相應增加多。所以養老金上漲與繳費年限有直接關系必須同是企業退休人員才能基本適用。而機關、事業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從「並軌」以來,重慶市前幾年的調整方案看,與繳費年限就完全沒有絲毫關系了,他們的養老金上漲如果與繳費年限掛上鉤,他們就吃大虧了,因為企業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就有實際繳費年限了,而他們直到2014年10月開始才有實際繳費年限,雖說以前的「連續工齡」是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他們哪怕比企業少繳費二十多年,但是機關、事業單位有連續工齡滿三十年可以申請退休的政策,因此與企業退休人員比繳費年限他們還是吃虧的。正因為如此,重慶市並軌這幾年來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是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上漲這塊兒分別開來的,即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跟企業退休人員一樣以繳費年限的多少來調增,而是以他們上年底的養老金數額上漲3%,這樣一來他們就不吃虧反而是贏家了,為什麼呢?由於有這個規定他們的養老金髙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5、6千元的多吧,當然還有更髙的,他們普遍就相當於按五、六十年的繳費年限在上漲養老金呀,而企業一般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44年就是最高的了,大多數人的繳費年限也就30年上下。有人問我說,這不是明擺著的「雙標」欺負企業退休人員嗎?我說: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不過又能咋樣呢?俗話說難道你想不明白就去搬石頭砸天?我只能說,養老金的上漲與繳費年限(連續工齡)有關系,但不能理解為有絕對的對應關系。
是這樣的,養老金上漲,會兼顧到公平性和激勵性等因素,工齡(這里指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只是影響養老金上漲金額的一個因子,並不是全部。
我們知道,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上漲額度,是取決於這幾個部分的,一個是定額調整,這就看當地的標準是是什麼,一般都是幾十塊錢的樣子;一個是掛鉤調整,這裡面一方面就跟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掛鉤,比如說每繳滿一年,就會多增發一點錢;一方面就跟個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最後一個是傾斜調整,比如說年齡大的退休人員,還會額外再享受一定的增長。
因此,工齡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不僅是在退休時拿到的養老金相對會比較多一些,而且在養老金上漲中也會獲得一定優勢,保持較長時間的社保繳費狀態,還是很有必要的。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跟工齡還是有關系的,養老金上漲的數額,其中有一項是上調的基數(北京今年3元)乘上實際工齡,工齡長,上漲的金額肯定多。
工齡代表了職工交養老保險的年限,也代表了對國家的貢獻時間,作為調整養老保險的依據之一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符合養老保險制度多交多得長交多得的基本原則的。同時也鼓勵在職人員盡可能長的交養老保險,否則都交15年保險會極大的影響養老保險基金池的合理周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