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前十年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 該如何補償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在職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1)公司10年沒有給交退休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Ⅱ 公司10年沒有給員工買社保,10年後也到達退休年齡,可以要求補交社保或經濟補償嗎
現在社保是不可以補交的。那隻能讓公司給予一定的補償。
Ⅲ 以前的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10年,但公司沒有參保,工齡怎麼計算
只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的工作經歷不能算工齡,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計算工齡是需要參照交納養老保險的時間的。所以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一些工作方面的經歷是不能夠計算成為工齡。社保是強制的,單位應該給員工購買社保,如果單位不購買,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費用,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分析
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應當繳納。沒有繳納社保的工作經歷不能算工齡,計算工齡一般參照交養老保險的時間。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當今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後,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工齡的計算會嚴重的影響到不利的享受,比如說發生工傷的時候,也需要根據工齡的長短來計算相關的一些賠償的費用。單位有勞動合同,但沒有依法繳交社保的,屬於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