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工作老人去世後補助標准
法律分析:沒有。人死後,相應的身份、財產關系也就終止,養老金、退休金這些都會停發。老人是自然死亡,一般沒有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❷ 有退休金的老人死後還有什麼錢
有退休金的老人去世後,除了退休金本身的停止發放外,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其遺產中還可能包含一些其他的財產或權益。這些財產或權益可能來自於老人生前的儲蓄、投資、房產、保險等各個方面。
首先,老人的退休金賬戶在其去世後通常會進行清算,但清算的具體金額可能因個人情況而異,這取決於退休金的發放情況、是否有未領取的部分等因素。
其次,老人可能擁有房產、儲蓄或其他投資,這些都屬於其遺產的一部分。如果老人有遺囑,那麼這些財產將按照遺囑的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
此外,老人可能還購買了人壽保險或其他形式的保險,這些保險可能包含一定的身故賠償或保險金給付。這些保險金也屬於老人的遺產之一,將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或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處理老人遺產時,應遵循我國的法律規定,尊重老人的意願,確保合法、公平、公正地進行遺產分配。
綜上所述:
有退休金的老人去世後,除了退休金本身的停止發放外,其遺產中還可能包含房產、儲蓄、投資、保險等其他財產或權益。這些遺產將按照遺囑或法定繼承順序進行分配,確保合法、公平、公正地進行遺產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❸ 老人過世了退休金是否可以繼承
老人過世了退休金是可以繼承的,退休金屬於老人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然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❹ 我爸爸剛去世二個月,我前幾天准備給他的卡銷戶時發現還在發退休金,所以我想知道這個退休金是要發幾個月
這個退休金本身應該在當事人去世之後就會停止,因為家屬沒有辦理銷戶手續,所以才會一直發放,但實際上應該立即停止。
【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後退休金的領取方法是從死亡的第二個月開始就停發養老金了,養老保險當中剩餘的這部分個人賬戶可以由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進行繼承。但是,當事人在領取老人的個人賬戶余額的時候,需要提供老人的死亡證明材料。也就是說,養老金不會在去世之後還一直發放的。
【法律建議】
退休之後死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剩餘部分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申請領取出來的。
1、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2、 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3、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領取。
【法律依據】
依據《社會保險法》
1、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2、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根本養老保險聯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根本養老保險聯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根本養老保險聯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處理待遇收取手續,享用根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