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在哪個城市交就在哪個城市領嗎
社保不是在哪個城市交就在哪個城市領,因為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地點主要依循著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原則,具體情況如下:
1、在戶籍地參保,在戶籍地參保的退休人員,退休之後在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2、在多個非戶籍地參保,在多個非戶籍地參保的情況是比較復雜的,主要是根據參保人員的繳納期限來決定的,以10年為期限。
3、如果最後參保地繳納社保期限滿10年,那麼在最後社保繳納地辦理退休手續;
4、如果最後參保地繳納社保不滿10年,那麼會到上一個社保繳納期限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
5、所有參保地均不滿10年,那麼會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累計繳納滿15年。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期限不足15年,那麼也是無法領取養老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戶籍和參保地不同在哪退休
參保人員的最後參保地就是戶籍所在地,就在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不滿10年,那麼就必須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二、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超過了10年,那麼退休時,就在交社保所在地辦理退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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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社保統籌到哪個城市就在哪個城市退休對嗎
當然不是。一般來說本省戶籍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核手續並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如果不是本省的話,基本養老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D. 社保退休地以哪個為准
社保退休地的確定如下: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改虧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3、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照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局物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桐殲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 社保退休按繳納地還是戶籍所在地
社保退休按繳納地還是戶籍所在地需跟情況決定: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3、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照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社保報銷流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個人先預交醫療費押金,出院結帳後多還少補。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後次日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如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限的醫療費自負;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起付線各地標准各有不同一般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診或轉院的,須經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准後辦理轉診(院)手續。轉院限於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准要先自負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醫保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綜上所述,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