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漲幅10%。人社部已經公布了大致的方案,平均漲幅10%。所謂10%,是指平均數。比如,河北某地區企業所有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只有2000元,10%就是只平均增加數值為200元。由於每個退休人員的退休時間、年齡、交費年限都不同,所以,在平均數值上,有的人多一點,有點兒增加就少一點。
目前只有北京等極少數省市在3月完成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工資調整,其它省市還沒有公布具體實施方案,只能耐心等待。但不論今年何時調整,會補足今年各月份的差額。
『貳』 2015年河北省退休職工漲工資方案
河北省企退人員養老金11連漲 此次提高10%
4月1日,河北省人社廳今天發布消息,從2015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這是河北省連續第十一年調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此次調整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調整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普遍調整採取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根據規定,定額調整主要是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55元增加。掛鉤調整是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四類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企業退休退職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河北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對於調整提高的基本養老金,在發放的同時,將補發今年以來的調整提高部分,力爭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叄』 河北省退休職工工資2015年調整嗎
當然調整增退休工資的10%等其體政策出來後根據你自己的條件對照一下就能知道加多少退休金了
『肆』 2015年河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何時調整
河北省已經出台政策了,具體如下:
4月1日,記者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北省自2015年1月1日起,繼續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今年比上年提高10%左右,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實現連續11年調整增加。
據悉,今年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其中,普遍調整採取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定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55元增加。掛鉤調整為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71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退職人員提高調整水平,對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與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此外,確保企業退休退職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達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對於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
『伍』 河北省2015年企業退休金調整
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人社部最新消息稱,從2015年1月1日開始,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提高10%;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標磚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目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待遇從2014年7月1日算起。
河北退休養老金領取公式: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此次養老金上調,是我國從2004年開始的第11次養老金上調政策,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從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翻了兩番;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提高,將直接惠及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
『陸』 2015年河北省退休職工怎樣漲工資
河北省調整退休金的規定: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3、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