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5軍人轉業新政策。26年軍齡可退休,是真的嗎
軍人轉業最新政策標准(僅供參考)
(2014-04-08 2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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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轉業最新政策標准(僅供參考)
立里大木木 (2014-04-07 16:31:20)
轉自長城博客——老兵資格的 Weblog
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名額。
一、軍人退役按排方式: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干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
二、軍人退役按排原則:
1.軍齡不滿8年或干齡不滿3年的軍隊幹部原則上不得退出現役,確需退出現役的安排復員,干齡滿3年或軍齡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軍隊幹部需退出現役的原則上安排轉業(計劃安置),需要復員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並由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後方可辦理。
2.軍齡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團以下(含正團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可安排轉業,也可安排自主擇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師以上(含副師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周歲以下(不含50周歲)或軍齡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轉業,50周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現役的,軍齡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復員,軍齡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則上安排復員,有需要轉業安置的必須有接收單位開具的有效證明材料,軍齡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安排自主擇業,軍齡在30年以上或年齡超過50周歲以上的安排退休。
三、自主擇業工資待遇:
滿16年不滿18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60%;
滿18年不滿2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70%;
滿20年不滿23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80%;
滿23年不滿26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0%;
滿26年不滿30年的軍官,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官工資的95%;
滿20年不滿25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80%;
滿25年不滿30年的軍士長,自主擇業所在地同級別軍士長工資的90%;
同時,自主擇業的軍官和士兵,還將發放住房供給金和參加醫療保險。
四、獎勵及其它:
1.在高原、海島等艱苦邊遠地區工作滿15年的,在原有的基礎上加5%,滿20年的加8%,滿25年的加10%,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參加過戰役或直接參與過重大搶險救災工作的軍官,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累加之後超過100%的,按100%計發。
2.在參戰或參與搶險救災期間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3%,5%,8%,10%。在平時工作中因工作成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而榮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榮譽稱號的分別在原有的基礎上加2%,4%,6%,8%。
2. 部隊退休要求
法律分析:軍隊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與地方相當:軍官、文職幹部或者高級士官,服役滿30年或者年齡滿55歲,即符合退休條件。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出現役(一)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二)服現役滿30年或者年滿55歲的;(三)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3. 軍人退休年齡
一、軍人退休年齡
1、擔任排級職務三十歲;擔任連級職務三十五歲;擔任營級職務四十歲;擔任團級職務四十五歲;擔任師級職務五十歲;擔任軍級職務五十五歲;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第十四條
作戰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軍官平時任職的最高年齡:擔任穗塵排級職務的,三十歲;擔任連級職務的,三十五歲;擔任營級職務的,四十歲;擔任團級職務的,四十五歲;擔任師級職務的,五十歲;擔任軍級職務的,五十五歲;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旦肢。在艦艇上服役的營級和團級職務軍官,任職的最高年齡分別為四十五歲和五十歲。
二、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
1、截止到目前國家退休年齡並沒有推模族世遲。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 部隊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部隊退休有兩種形式。一個是退役。轉業的地方繼續工作。一個是達到一定的兵齡或者一定的年齡以後。直接退休。兵齡的話一般是滿足30年以上。年齡男性兵一般是60周歲。女兵一般是5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逗賀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雀氏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山歲派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部隊幾歲退休
法律分析:部隊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50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6. 軍人退休年齡什麼時候
【法律分析】
如果不能晉升上一級職務,應退出現役。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部隊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年滿50周歲就可以進行退役了。如果是沒有年滿50周歲,但是已經參軍30年的軍人也可以進行退役了。在軍人退役之後也可以領取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看任職時間,當軍官本職級任職時間達到最高任職年限時(30年),如果不能晉升上一級職務,應退出現役。軍隊的現役幹部,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或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可辦理退休。軍官最高任職年齡為擔任排級職務的,三十歲任連級職務的,三十五歲任營級職務的,四十歲任團級職務的,四十五歲任師級職務的,五十歲任軍級職務的,五十五歲,擔任大軍區級職務的,副職六十三歲,正職六十五歲。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三條 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