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了社會養老保險,沒到退休年齡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納的錢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衍生問題:
職工養老保險未交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可以取出嗎?職工養老保險未交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不可以取出。
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的參保人員,不能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的,允許其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直至繳費年限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繳費年限符合規定條件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享受。
❷ 沒退休死亡了養老金退還嗎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❸ 還沒到退休年齡去世了養老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還沒退休就去世的,其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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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未退休職工死亡後可以領取哪些費用
沒退休人死後有養老金、喪葬補助費可以領取。一、養老金: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二、喪葬補助費: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
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
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
5、死者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死亡後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❻ 社保未到退休年齡身亡能退多少
退還的金額和方式會根據具體的社保政策和規定而有所不同。
社保的退還涉及多個方面,包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及可能的其他社保項目。
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退還
在未達到退休年齡時身亡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一般可以退還給其法定繼承人。這部分資金是參保人在繳納養老保險時,個人繳納部分所形成的積累。具體的退還金額,會根據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繳費金額以及當地的社保政策進行計算。
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處理
對於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處理方式同樣會根據當地的具體政策而定。一般而言,這部分余額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生前的醫療費用,或者在參保人身故後,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繼續使用或申請退還。
三、其他社保項目的處理
除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外,還可能涉及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其他社保項目。這些項目的處理方式同樣會根據具體的社保政策和規定來確定。一般來說,這些項目的資金可能無法直接退還,但會根據相關政策進行妥善處理。
在申請社保退還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參保人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等。具體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咨詢。
綜上所述:
當個人在未達到退休年齡時因故身亡,其社保賬戶中的資金退還涉及多個方面,包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以及其他社保項目。退還的金額和方式會根據具體的社保政策和規定而有所不同。在申請社保退還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遵循當地社保部門的申請流程和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規定: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規定: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❼ 未退休人員死亡後有什麼補助
未到退休年齡就死亡的家屬可以領補助。
補助如下:
1、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喪葬補助費。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
3、一次性撫恤金,對於這一金額各個地區的標準是不同的,有些地區是按照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10個月或者20個月;
4、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5、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喪葬費領取流程如下: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2、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
3、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
5、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綜上所述,未退休職工去世可以領取的補償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其中,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一次性撫恤金按供養親屬人數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