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保障 > 聘已退休會計如何上社保

聘已退休會計如何上社保

發布時間:2024-12-27 06:04:35

㈠ 企業聘用的會計師,退休社會保險工資待遇

計算退休人員退休金,是要參考退休人員的繳納養老保險年限、繳納保險的比例和繳費基數等相關要素。當然與職工的職稱有一定關系(職工在職時有職稱並且被企業聘用,那麼工資就比沒有職稱的高,工資高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就高),相同比例的繳費,退休時享受的退休待遇也會增加。但是,如果是職工在職時有職稱,但並沒有被單位聘用(職稱),那麼職工的工資、繳納社保的基數及退休後的養老金也就不會太高了。所以,職稱要與崗位對稱(關鍵是企業聘用了)才能提高退休的養老保險待遇。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1998年起每兩年提高1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的8%。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比例提高的速度應適當加快。按本人繳費工資11%的數額為職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企業劃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養老險已經計提但沒交,會計如何做賬務處理

相關的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一、五險的會計賬務處理
(一)個人負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按個人繳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庫存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事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單位+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二: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1.單位負擔部分(按工資總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樣)
提取時:學會計論壇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個人部分
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三、養老保險的會計核算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四、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處理與養老保險相同。
五、醫療保險的處理基本與養老保險相同,只是單位承擔的部分,是從福利費中開支的。
做賬技巧(附)
1、計提單位社保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養老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失業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工傷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醫療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生育保險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金-住房公積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交納社保
同時做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2、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交納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等
3.發放工資: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人名(已經預繳但次月已辭職無工資或不夠扣款的人員在工資表中已負數列式企業代繳的五險一金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4.分配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收回代扣個人社保時(辦理轉社保關系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個人社保-人名
同時做(如果工資表中沒有體現代扣的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就要做這個分錄否則應付職工薪酬會有借方余額,如果工資表中已經體現了代扣的個人五險一金部分就不做此筆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養老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失業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醫療保險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社保-住房公積金‍

五險是指企業按國家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一金是指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其中由個人負擔的保險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單位、個人各負擔一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有限公司法人、會計、監事都事退休人員需要參保繳費嗎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社會保險實務范疇。

我的看法如下——

1、有限公司的法專定代表人、屬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那麼說明這些人已經納入社會保障范疇,享受社會保險政策,領取社會保障金。

2、現行的社會保障政策,分兩塊徵收社會保障金: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退休人員,不再繳納個人承擔部分的社會保障金;針對單位徵收的部分,按照單位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的一定比例徵收。這就是說,針對單位部分,不論退休與否,均需要繳納。因此,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會計、監事都是退休人員,社保單位部分,仍然需要繳納。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㈣ 聘用退休人員工資按什麼申報

退休人員有很豐富的工作經驗,個人又有想發揮余熱的心,很多企業也樂於員工退休不離崗。退休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與任職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自動解除,且不得再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這就造成關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的很多問題,比如: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按「勞務報酬所得」申報個稅、還是「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個稅?
2、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是否屬於工資總額,按工資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3、退休返聘人員是否要再繳納社保?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是否屬於單位繳納社保的基數?
4、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是否屬於三項經費計提基數?
現在我們就帶大家來一起解開迷題。
一、退休返聘人員工資個稅問題
國稅函[2005]38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茄氏虧訓及其他待遇;
(自2011年5月1日起,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二、退休人員工資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三條規定 本准則所稱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也屬於職工的范疇。
顫神根據統計局令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明確「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不屬於工資總額;
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不屬於工資總額,但「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屬於工資總額范圍。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明確,企業因僱用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所以,公司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可以適用員工工資在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規定:
「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核李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退休返聘人員的社保問題
我們都知道,員工在單位上班,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其中社保繳費中包含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兩部分。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而單位繳費部分的基數怎麼確定呢?
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關於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規定,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
職工退休後,開始按規定領退休金的,與單位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勞動合同終止後,退休返聘員工個人不需要再繳納社保。依據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規定,社保單位統籌部分的繳納基數如果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會包含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如果以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那返聘人員的工資不會包含在內。
據我們了解到,從2019年起,我國大部分省份已陸續發文明確社保單位統籌部分的繳納基數以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不包含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
四、退休返聘人員工資適用基數的問題
1、工會經費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規定,企業因僱用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退休人員不需要繳納工會經費,那退休返聘人員是否需要繳納,要以當地工會的要求為依據。如果當地要求繳納的,那以退休返聘人員工資為基數計算繳納的工會經費可以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2、職工教育費和福利費
《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素質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提取,列入成本開支。
另外參考個人所得稅法規中對「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時,要求受雇的退休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訓及其他待遇,是否可以理解因為耗用相關的經費、享受相應的福利,對應的資就應當作為職工教育經費與福利費的基數?
而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也明確「企業因僱用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所以,沒有特別規定的,退休返聘人員的工資為基數計算的限額內的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3、殘保金
《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明確,計算繳納殘保金時,「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因為退休返聘人員與任職單位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應當不納入殘保金計算的職工人數。
天津地區明確退休人員依法自社保正式領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內部退養等非正式退休人員),勞動合同已經終止,如接受用人單位聘用,與用人單位雖具有勞動關系,但依法不應再簽訂勞動合同(服務協議),因此,不計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繳納殘保金。
其他地方建議與當地殘聯溝通確認。
以上與是退休返聘人員工資相關一些問題的規定和個人理解,希望能幫到被這些問題困擾的夥伴們。
閱讀全文

與聘已退休會計如何上社保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還不到退休年齡去世了公積金怎麼辦 瀏覽:296
旌德縣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瀏覽:797
深圳退休人員職稱 瀏覽:157
殘疾人養老金什麼時候能拿 瀏覽:206
商業養老保險優缺點 瀏覽:547
30年軍齡退休領取多少退休金 瀏覽:298
中考沒考上父母不讓上技校怎麼辦 瀏覽:920
精神病人退休年齡 瀏覽:165
安徽退休金幾號發 瀏覽:850
煤礦為退休工人發放重陽節紀念品 瀏覽:379
長壽龜煲什麼湯最好 瀏覽:551
2019年上海退休工資上漲多少 瀏覽:825
三亞全護理養老院 瀏覽:953
哪些人出獄後可以申請領取養老金 瀏覽:732
天津市2014年養老金 瀏覽:517
部隊職工一六年退休怎麼安排 瀏覽:204
常德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瀏覽:234
廣東省申請退休金程序 瀏覽:586
浙江省建德市養老保險是怎麼計算的 瀏覽:978
現已退休的人員有職業年金嗎 瀏覽: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