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不能增加,按國家規定標准發放。
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標准:
1、基本工資工人按照工人資格規定:10年工齡2000元,15年工齡2300元,20年工齡2500元,25年工齡2800元,30
年工齡3000元,40年工齡3500。
2、工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工齡增長。
3、工作工資:補貼按照實際按勞取酬原則;
4、績效工資:月份和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
5、特優津貼:全體工人公認的特別優秀工人,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准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樣。
7、養老保險:一般要交滿15年,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人請務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開始交。
Ⅱ 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
法律分析: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2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2元;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2元。
4、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5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6、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
法律依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截止2019年12月31日,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2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2元;193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2元。
(四)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5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六)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