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西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山西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具體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是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補貼10個月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補貼4000元,因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非農戶1人月補助21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1人月17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喪葬費領取流程具體如下:
1、帶上相關資料,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具體資料如下:
(1)戶口本;
(2)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給當事人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⑵ 太原市社保中心網站職工喪葬費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職工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就過世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由單位支付
2、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職工過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由社保公司支付
3、過世退休職工的繼承人,帶好有關資料交到單位的人事科、人事科會協助辦理喪葬費和撫恤金的手續,辦好後直接打入個人賬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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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退休老人死後有補貼嗎
退休老人死後有補貼,具體如下:
1、喪葬補助費,標准為本城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撫恤金,標准為本城市上一年度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
3、退還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若逝者去世前養老金未領取完,則余額就由繼承人領取。
退休工人死亡補助領取流程: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
2、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並交社區蓋章簽字;
3、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綜上所述,退休工人去世後的補助有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並交社區蓋章簽字;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⑷ 社保人員死亡補助標准
社保人員死亡補助標准:
1、喪葬補助費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發放,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發放。
2、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離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10%發放,退休人員和個體參保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按本人死亡當月基本養老金的8%發放。
3、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4、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後,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社保具體包括內容如下:
1、養老保險,保障未來養老生活,被保險人退休後可以按時領取養老金,早亡可以領取喪葬費以及撫恤費;
2、醫療保險,因為疾病產生醫療費用時可以按規定予以醫療報銷;繳費達到一定年限後,退休也可享受醫保待遇;
3、失業保險,被保人非主動失業的情況下,失業保險可以提供一筆失業保險金及補貼;
4、工傷保險,被保險人在工作期間受到傷害,可以通過工傷保險被保險人支付治療費用、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以及提供傷殘津貼;
5、生育保險,對生育期間的產檢、醫療費用提供報銷及補貼。
綜上所述,如果需要查詢具體的社保月份累計情況,建議提前了解所需查詢的時間段和具體的查詢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