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卡里的錢能不能取出來
法律分析:原則上社保的錢是不可以取出來的,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取出來: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5、重復繳納。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⑵ 退休後社保卡里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一、退休了社保卡里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個人社保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是可以取出來的: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
二、社保卡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三、職工退休後醫保還需要繼續繳納嗎
職工退休後且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四、退休之後醫療保險還沒有達到年限怎麼處理
參保人員退休之後醫療保險還沒有達到年限的,可以繼續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或者轉入其他類型的醫保保險,例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⑶ 社保卡養老保險余額可以取出來嗎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能夠取出來的。但是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取出:
1、已經到達了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年限未達15年,可申請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取出來,或者也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或補繳,然後再按月領取養老金;
2、加入其它國家國籍,可申請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3、參保人身故,其家屬可申請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養老保險領取方法如下:
1、辦理離職證,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前,先要到企業開具離職證,然後到企業所屬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後,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本人,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