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
女高級職稱退休年齡新規定如下:
1、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2、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3、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當事人辦理退休的,需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如果是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員,在其參加養老保險後,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一般應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可累計折算。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2. 企業高級職稱女性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現有法律女職工退休年齡的規定如下:
1、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女職工年滿50周歲,在管理技術崗位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
2、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計滿8年,女職工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八條 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第五十九條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六十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3. 高級職稱技術人員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高級職稱退休年齡:(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4. 高級職稱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5. 有技術職稱的女工人退休年齡
女工人的正常退休年齡一般為50周歲。
有技術職稱的女工人的退休年齡,是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來確定的。通常情況下,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是否擁有技術職稱並無直接關系,而是與年齡、工作年限以及所在行業的規定有關。
一、女工人退休年齡的一般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政策,女工人的正常退休年齡一般為50周歲。這一規定適用於大多數行業和崗位的女工人,無論其是否擁有技術職稱。
二、技術職稱對退休年齡的影響
雖然技術職稱本身並不直接決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齡,但在某些特定行業和崗位中,擁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女工人可能會享受到一定的優惠政策或延遲退休的待遇。這主要取決於所在行業的規定以及企業的內部政策。
三、特殊行業和崗位的規定
對於某些特殊行業和崗位,如高危行業、艱苦崗位等,女工人的退休年齡可能會有所不同。這些行業和崗位往往有更為嚴格的勞動保護和健康要求,因此退休年齡可能會相應提前。
四、退休政策的調整與變化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政策並非一成不變。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口結構的變化,退休政策可能會進行相應的調整。因此,女工人應關注相關政策的變化,以便及時了解自己的退休年齡和待遇。
綜上所述:
有技術職稱的女工人的退休年齡主要受到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為50周歲。然而,特殊行業和崗位以及退休政策的調整都可能對實際退休年齡產生影響。因此,女工人需要了解並關注相關政策規定的變化,以便做好個人職業規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規定: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規定: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6. 國企女高級職稱職工退休年齡
法律分析: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