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統籌內退休人員工資稅前允許扣除嗎
統籌內退休人員的工資一般是稅前允許扣除的。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僱傭退休人員的費用可分為統籌內退休人員工資稅前允許扣除,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並且工資薪金支出還可以作為計算其他各項費用的扣除依據。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第一條
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第二條
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合理的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Ⅱ 父母有退休工資還能專項扣除嗎
一、父母有退休工資還能專項扣除嗎
1、父母有退休工資還能專項扣除。個稅中贍養老人支出對應的專項附加扣除費用,和父母是否年滿60歲有關系,是否有養老金,有多少養老金沒關系,個稅法認所指的贍養費只認可需要贍養的父母的年齡,以及納稅人是否在盡贍養義務這兩項,和其他因素沒有關系。
2、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有責任和義務向稅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以下與專項附加扣除有關的信息:
(一)公安部門有關戶籍人口基本信息、戶成員關系信息、出入境證件信息、相關出國人員信息、戶籍人口死亡標識等信息;
(二)衛生健康部門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門、外交部門、法院有關婚姻狀況信息;
(四)教育部門有關學生學籍信息(包括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籍、考籍信息)、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境外教育機構資質信息;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技工院校學生學籍信息、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有關房屋(含公租房)租賃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資源部門有關不動產登記信息;
(八)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有關住房商業貸款還款支出信息;
(九)醫療保障部門有關在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個人負擔的醫葯費用信息;
(十)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稅信息。
上述數據信息的格式、標准、共享方式,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商有關部門確定。
有關部門和單位擁有專項附加扣除涉稅信息,但未按規定要求向稅務部門提供的,擁有涉稅信息的部門或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
二、專項扣除項目包括哪些
專項扣除項目包括以下內容:
1、子女教育;
2、繼續教育;
3、大病醫療;
4、首套房貸;
5、租房的租金;
6、贍養老人。
Ⅲ 退休人員的工資能稅前扣除嗎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離退人員已不在企業任職或者受雇,企業發生的支出,不屬於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稅總辦函「2014」652號: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Ⅳ 父母有退休工資還能專項扣除嗎
法律分析:能。新個稅中贍養老人支出對應的專項附加扣除費用,和父母是否年滿60歲有關系,是否有養老金,有多少養老金沒關系。新的個稅法認所指的贍養費只認可需要贍養的父母的年齡,以及納稅人是否在盡贍養義務這兩項,和其他因素沒有關系。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