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金到底是單位發的還是社保發的
1、退休金全部歸屬地方社保部門管轄是國家發。參加社會統籌的養老保凳坦險,退休養老金在參保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領取。
2、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也從職工所在單位轉向社會,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通過銀行、郵局以及依託社區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
一、 退休金是怎麼計算的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陪粗耐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二、國企上班有沒有退休金
國企員工當然有退休金,前提是按月繳納養老保險,且不被企業辭退。退休金一般指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現在國企職工退休後的養老金,都是由社保部門統一發放。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蘆春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貳』 退休金的錢是誰出的
退休工資的發放根據不同性質單位,發放主體也是不一樣:
1,如果你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人員,那麼其退休金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
2.如果本人是屬於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那麼其退休工資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屬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而五險一金也就是我們平常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在社保中五險主要指的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所以說退休金和五險一金並沒有什麼關系。
退休金是職工在退休之後,由企業或事業單位發放的,但並不是所有企業都有退休金這一福利待遇,目前還主要是在國家機關工作的職工以及公務員退休後領取的,職工們不用繳納什麼錢,只要滿足企業退休領取退休金的條件,比如工作滿多少年,就可以在退休之後領取到退休金,至於具體能領多少,則和公司或單位的具體規定有關。
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叄』 公司退休工資是公司發嗎
法律分析:不是,退休以後和公司沒有關系。退休職工只要交了養老保險,就由保險公司發放退休金,這就是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肆』 退休金是從哪裡來的錢
退休工資的發放根據不同性質單位,發放主體也是不一樣:第一,如果你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人員,那麼其退休金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第二,如果本人是屬於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那麼其退休工資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屬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一、退休工人的退休金是誰發的?
退休金由社保局發放,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對退休職工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障;在職期間交納了社者逗保養老保險金的職工,在退休之後是可按月領取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下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被保險人的基本養老金;
(二)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補助費;
(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支付項目的費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支付困難時,由市財政部門予以支持。
二、退休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上述各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一般是針對於達到了退休年齡的職工才會享受到的待遇,對於此金額的發放全部由社保局來進行發放,而且發放的方式也會按月來進行處理,不同的工種所存在的退休金額就會不一樣,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晌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首謹賣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伍』 退休後的退休工資是單位發的嗎
法律分析:根據不同性質單位,養老金來源也不一樣。公務員、事業單位和部分沒有改革的國企的叫做退休金,一般是財政撥款形式發的,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養老金是從社保發的,它的途徑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陸』 退休工資是誰發的
律師解析
第一,如果你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人員,那麼其退休金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
第二,如果本人是屬於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那麼其退休工資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屬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
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
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