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18年退休金如何調整了
吉林省18年退休金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吉林省20年退休金如何調整了?
從吉林省人社廳獲悉,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0.97%。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歲至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歲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67.5元的,按67.5元執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機關事業單位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暫按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待按改革後的辦法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啟動實施後,經確認轉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准。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各單位主管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資金發放渠道做好新增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
綜上所述,對於退休金,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對於吉林省也作出了調整,對於吉林省的退休金已經在原有基礎上有所增加,其他各地的增加幅度也是有所變化的。對那些需要辦理退休的人可以去相關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辦理,並可以定時領取退休金了。
B. 2018湖南退休人員的工資怎麼漲的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陪散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賣仔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中亂汪。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C. 2018離休工資調整方案
2018年離休人員漲工資方案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漲工資細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資的規定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相關的社會福利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准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准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三、醫療。在離休幹部看病難、住院難的地方和部門,要認真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離休幹部應在當地就醫;當地醫治不了而必須轉外地診治的,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醫療手續。不能違反規定多帶陪護人員。病癒後應及時出院,不能以治病為名進行旅遊或長期在大中城市賓館、招待所留住。四、用車。離休幹部的配車、用車,要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如本人自願,可將專車組成為老幹部服務的車隊,統一調度。高級幹部原未配專車的,離休後不再固定專車,但要保證用車。
D. 2018年退休新方案將採用控高提低的原則
2018年退休新方案將採用控高提低的原則,並向特殊人群傾斜。
具體方案如下:
1、養老金8000元以上的暫停調整。
2、6000元以上的,只增加工齡工資,按工齡每年5元計算調整。
3、6000元以下的,爭取五年達到6000元。計算方法:以(6000元-2017年底前退休金)除以5=應調整的工資。另外再加第二條的工齡工資。應該說退休金越低的提的越多。
4、向年齡偏大的老人傾斜。年齡在2017年底超過80歲的,可以直接調整到6000元。再按第二條增加工齡工資。超過78歲可以延長一年。
例如:張某某人2017年是77周歲,2017年底的退休金是3800元,工作年限36年。按照公式計算:6000-(6000-3800)÷5×2=5120元。再加工齡工資36×5=180元李某人的調整後的退休金應為5300元。
(5)向支邊、下鄉的知青傾斜。支邊、下鄉時間在八年以上的,可直接調整到6000元。六年以上延長一年,四年以上延長兩年,二年以上延長三年,二年以下延長四年。計算公式按第四項計算。再加工齡工資。合並後即為退休金的總額。
如王某人曾下鄉四年,工作年限為40年。2017年的退休金3200元.
根據第三條的計算方法(6000-3200)÷5=560元;下鄉四年以上延長二年即6000-560×2=
4880
再加繳費年限5×40=200張某人這次應調整到退休金為5080元。
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2012年7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提出,我國應逐步延齡退休,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E. 2018年退休人員還漲工資嗎
2018增加養老金的可來能性是很大的自
2005~2017年 ,我們國家連續13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近兩年也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其中,根據經濟發展趨勢和往年管理,估計2018還將繼續調整,只是具體消息要等2018年年初兩會前後公布。
F. 2018退休養老金新政策
2018年企事業單位 退休 人員 養老金 、城鄉基譽襲居民養老金虛兆上調通知均已下發。搏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幅度為5%,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上調17元。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 工資 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的辦法全部撥付地方。
G. 2018年退休人員社保基金調整方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8〕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8年3月5日
H.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
雖然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沒有明確2018年是否繼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但是根據往年慣例和經濟發展狀況,繼續調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一起等2018年3月份公布消息吧
I. 2018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