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戶籍和參保地不同在哪退休
參保人員的最後參保地就是戶籍所在地,就在戶籍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一、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不滿10年,那麼就必須轉回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
二、如果不是在戶籍所在地交的社保,且超過了10年,那麼退休時,就在交社保所在地辦理退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領取標准:
1、非戶籍參保的人員,在退休的時候只有在當地繳納滿10年才可以做出選擇,如果在外打工的時候,在打工的地方沒有繳納滿10年社保的話,轉移到上一個滿10年的社保繳納地,各個參保地都不足10年,那就只能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了。
2、在參保人退休之後,根據國家規定,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辦理轉移,不論戶口遷移到哪裡,仍然由支付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養老金,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上調,也按退休時參保地規定給予調整,而不是按照戶口所在地規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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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異地繳納社保,最後該在哪裡退休拿養老金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男性60周歲,女性生產工人50周歲,女性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55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如屬跨省流動就業參保的異地務工人員,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其總原則是「戶籍優先,從長,從後」;如屬廣東省戶籍的異地務工人員,則按《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確定其養老金領取地,即其最後參保地為養老金領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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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多地繳納社保退休在哪裡領取退休金
法律分析:
參加本省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其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在本省范圍內存在多處養老保險關系,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在本省一地或多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參加本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外省戶籍人員,曾在本省一地或多地存在養老保險關系,所有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本省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待遇領取地。
社保在外地繳納的,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只要是符合了當地的退休條件,這樣也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我國法律規定領取社保的條件是:一是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而是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參加外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本省戶籍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所有養老保險關系分段所在地(含臨時繳費賬戶)均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本省戶籍所在地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❹ 兩地都交過社保,在哪辦退休
確定退休待遇領取地的相關規定
1、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2、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3、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所以,要看你哪邊繳費滿10年,在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如果都不滿就轉回戶籍地辦理。
❺ 社保退休地以哪個為准
法律分析:一、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二、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❻ 戶口在老家社保在外地退休怎麼辦
戶口在老家社保在外地退休的辦理方式如下:
1. 將社保轉移到戶口所在地,滿足一定條件後可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2. 准備退休所需資料,包括審批表、花名冊、居住證明等。
3. 到相關管理中心計算待遇,攜帶資料到局辦理審批,到銀行辦理銀行卡號。
4. 累計繳滿十五年養老保險,退休金按規定標准領取。
社保的退休政策:
1、退休條件:根據國家規定,男性年滿60歲、女性幹部年滿55歲、女性工人年滿50歲,且繳納社保年限滿足要求,可以申請退休;
2、材料准備:退休申請人需准備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申請流程:應先向所在單位或社區提交退休申請,由單位或社區將申請材料報送至當地社保機構;
4、審核評定:社保機構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並對其工齡、繳費年限等進行評定;
5、辦理手續:審核通過後,申請人需按照指引完成相關手續,如辦理退休證、領取退休金等;
6、跨地區辦理:對於戶口與社保繳納地不一致的情況,可通過社保轉移接續手續,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再辦理退休。
綜上所述,戶口在老家而社保在外地的人員退休時,需將社保轉入戶口所在地並滿足相關條件,准備完備的退休資料,通過管理中心計算待遇並在局審批,最後確保累計繳納十五年養老保險後,按照規定標准領取退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社保退休地以哪個為准
社保退休地的確定如下: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改虧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3、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照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系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局物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桐殲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