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確定勞動關系
當員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且已開始領取養老金時,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無法確定為勞動關系。根據法律規定,此時雙方之間的關系轉變為勞務關系。勞動者一旦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已失去勞動者的身份。
法律依據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中的第三十二條規定。若用人單位與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法院應按勞務關系處理。而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的員工,與新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時,法院則應按勞動關系處理。
Ⅱ 超過退休年齡是否構成勞動關系
超過退休年齡不構成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二者區別如下: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系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主體資格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
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Ⅲ 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鍏崇郴紜瀹
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勬槸鍔沖姩鑰呬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囩殑璧峰嬪勾榫勶紝浣嗗苟涓嶆剰鍛崇潃鍔沖姩鑰呭湪杈懼埌璇ュ勾榫勫悗灝變笉鑳界戶緇浠庝簨鍔沖姩媧誨姩銆
涓銆佹硶瀹氶浼戝勾榫勪笌鍔沖姩鍏崇郴
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勬槸鏍規嵁鍥藉舵硶寰嬫硶瑙勮勫畾鐨勫姵鍔ㄨ呭簲褰撻浼戠殑騫撮緞鐣岄檺銆傝揪鍒拌ュ勾榫勫悗錛屽姵鍔ㄨ呴氬父鍙浠ュ紑濮嬩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囥傜劧鑰岋紝榪欏苟涓嶆剰鍛崇潃鍔沖姩鑰呬笌鐢ㄤ漢鍗曚綅涔嬮棿鐨勫姵鍔ㄥ叧緋昏嚜鍔ㄧ粓姝銆傚疄闄呬笂錛岃稿氬姵鍔ㄨ呭湪閫浼戝悗浠嶆効鎰忕戶緇宸ヤ綔錛岃岀敤浜哄崟浣嶄篃鍙鑳藉洜涓氬姟闇奼傝岄渶瑕佺戶緇闆囦劍榪欎簺鍔沖姩鑰呫
浜屻佽秴鍑烘硶瀹氶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鍏崇郴璁ゅ畾
瀵逛簬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鑰呬笌鐢ㄤ漢鍗曚綅涔嬮棿鐨勫姵鍔ㄥ叧緋昏ゅ畾錛岄渶瑕佽冭檻浠ヤ笅鍑犱釜鍥犵礌錛
鍙屾柟鏄鍚︾捐涔﹂潰鍔沖姩鍚堝悓鎴栧姵鍔″悎鍚屻傚傛灉鍙屾柟絳捐浜嗕功闈㈠悎鍚岋紝涓斿悎鍚屼腑鏄庣『綰﹀畾浜嗗伐浣滃唴瀹廣佸伐浣滄椂闂淬佸姵鍔ㄦ姤閰絳夋潯嬈撅紝閭d箞鍙浠ヨや負鍙屾柟涔嬮棿瀛樺湪鍔沖姩鍏崇郴鎴栧姵鍔″叧緋匯
鍔沖姩鑰呮槸鍚﹀疄闄呬粠浜嬬敤浜哄崟浣嶅畨鎺掔殑宸ヤ綔騫舵帴鍙楀叾綆$悊銆傚傛灉鍔沖姩鑰呮寜鐓х敤浜哄崟浣嶇殑瑕佹眰瀹為檯浠庝簨宸ヤ綔錛屽苟鎺ュ彈鍏剁$悊鍜岃冩牳錛岄偅涔堝彲浠ヨや負鍙屾柟涔嬮棿瀛樺湪浜嬪疄涓婄殑鍔沖姩鍏崇郴銆
鍔沖姩鑰呮槸鍚︿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囥傝櫧鐒朵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囧苟涓嶇洿鎺ュ獎鍝嶅姵鍔ㄥ叧緋葷殑璁ゅ畾錛屼絾鍙浠ヤ綔涓哄垽鏂鍔沖姩鑰呮槸鍚﹀凡緇忛浼戠殑涓涓鍙傝冨洜緔犮
涓夈佸姵鍔ㄥ叧緋葷殑鏉冨埄涓庝箟鍔
瀵逛簬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鑰呬笌鐢ㄤ漢鍗曚綅涔嬮棿鐨勫姵鍔ㄥ叧緋伙紝鍙屾柟浠嶇劧搴斿綋閬靛畧鍔沖姩娉曠瓑鐩稿叧娉曞緥娉曡勭殑瑙勫畾錛屽飽琛岀浉搴旂殑鏉冨埄鍜屼箟鍔°備緥濡傦紝鐢ㄤ漢鍗曚綅搴斿綋鏀浠樺姵鍔ㄨ呯浉搴旂殑鍔沖姩鎶ラ叕錛屼負鍔沖姩鑰呮彁渚涘繀瑕佺殑宸ヤ綔鏉′歡鍜屽姵鍔ㄤ繚鎶わ紱鍔沖姩鑰呭垯搴斿綋閬靛畧鐢ㄤ漢鍗曚綅鐨勮勭珷鍒跺害錛屽畬鎴愬伐浣滀換鍔$瓑銆
緇間笂鎵榪幫細
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鍏崇郴紜瀹氭槸涓涓澶嶆潅鑰岀粏鑷寸殑闂棰橈紝闇瑕佺患鍚堣冭檻澶氫釜鍥犵礌銆傚湪璁ゅ畾鍔沖姩鍏崇郴鏃訛紝搴斿綋娉ㄩ噸鍙屾柟涔嬮棿鐨勫疄闄呯害瀹氬拰瀹為檯灞ヨ屾儏鍐點傚悓鏃訛紝瀵逛簬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鑰咃紝鍥藉跺拰紺句細涔熷簲褰撶粰浜堟洿澶氱殑鍏蟲敞鍜屾敮鎸侊紝涓哄叾鎻愪緵鏇村氱殑灝變笟鏈轟細鍜屼繚闅滄帾鏂姐
娉曞緥渚濇嵁錛
銆婁腑鍗庝漢姘戝叡鍜屽浗鍔沖姩娉曘
絎鍗佷簲鏉¤勫畾錛
紱佹㈢敤浜哄崟浣嶆嫑鐢ㄦ湭婊″嶮鍏鍛ㄥ瞾鐨勬湭鎴愬勾浜恆傛枃鑹恆佷綋鑲插拰鐗圭嶅伐鑹哄崟浣嶆嫑鐢ㄦ湭婊″嶮鍏鍛ㄥ瞾鐨勬湭鎴愬勾浜猴紝蹇呴』閬靛畧鍥藉舵湁鍏寵勫畾錛屽苟淇濋殰鍏舵帴鍙椾箟鍔℃暀鑲茬殑鏉冨埄銆
錛堟敞鎰忥細姝ゅ勮櫧鐒舵湭鐩存帴娑夊強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鑰咃紝浣嗗姵鍔ㄦ硶鐨勬諱綋妗嗘灦閫傜敤浜庢墍鏈夊姵鍔ㄨ咃紝鍖呮嫭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勭殑鍔沖姩鑰呫傚逛簬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勫姵鍔ㄨ呯殑鍔沖姩鍏崇郴闂棰橈紝寰寰闇瑕佹牴鎹鍏蜂綋鎯呭艦鍜屾硶寰嬫硶瑙勮繘琛岀患鍚堝垽鏂銆傦級
銆婁腑鍗庝漢姘戝叡鍜屽浗鍔沖姩鍚堝悓娉曘
絎鍥涘嶮鍥涙潯瑙勫畾錛
鏈変笅鍒楁儏褰涔嬩竴鐨勶紝鍔沖姩鍚堝悓緇堟錛氾紙涓錛夊姵鍔ㄥ悎鍚屾湡婊$殑錛涳紙浜岋級鍔沖姩鑰呭紑濮嬩緷娉曚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囩殑錛涳紙涓夛級鍔沖姩鑰呮諱骸錛屾垨鑰呰浜烘皯娉曢櫌瀹e憡姝諱骸鎴栬呭e憡澶辮釜鐨勶紱錛堝洓錛夌敤浜哄崟浣嶈渚濇硶瀹e憡鐮翠駭鐨勶紱錛堜簲錛夌敤浜哄崟浣嶈鍚婇攢钀ヤ笟鎵х収銆佽矗浠ゅ叧闂銆佹挙閿鎴栬呯敤浜哄崟浣嶅喅瀹氭彁鍓嶈В鏁g殑錛涳紙鍏錛夋硶寰嬨佽屾斂娉曡勮勫畾鐨勫叾浠栨儏褰銆
錛堟ゆ潯瑙勫畾浜嗗姵鍔ㄥ悎鍚岀粓姝㈢殑鎯呭艦錛屽叾涓絎錛堜簩錛夐」娑夊強鍔沖姩鑰呭紑濮嬩韓鍙楀熀鏈鍏昏佷繚闄╁緟閬囩殑鎯呭喌錛屼絾騫舵湭鐩存帴瑙勫畾瓚呭嚭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勫姵鍔ㄨ呯殑鍔沖姩鍏崇郴闂棰樸傦級
銆婁腑鍗庝漢姘戝叡鍜屽浗紺句細淇濋櫓娉曘
絎鍗佸叚鏉¤勫畾錛
鍙傚姞鍩烘湰鍏昏佷繚闄╃殑涓浜猴紝杈懼埌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勬椂緔璁$即璐規弧鍗佷簲騫寸殑錛屾寜鏈堥嗗彇鍩烘湰鍏昏侀噾銆傚弬鍔犲熀鏈鍏昏佷繚闄╃殑涓浜猴紝杈懼埌娉曞畾閫浼戝勾榫勬椂緔璁$即璐逛笉瓚沖嶮浜斿勾鐨勶紝鍙浠ョ即璐硅嚦婊″嶮浜斿勾錛屾寜鏈堥嗗彇鍩烘湰鍏昏侀噾錛涗篃鍙浠ヨ漿鍏ユ柊鍨嬪啘鏉戠ぞ浼氬吇鑰佷繚闄╂垨鑰呭煄闀囧眳姘戠ぞ浼氬吇鑰佷繚闄╋紝鎸夌収鍥藉姟闄㈣勫畾浜鍙楃浉搴旂殑鍏昏佷繚闄╁緟閬囥
Ⅳ 超過退休年齡是不是勞動關系
法律分析:超過退休年齡不是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對於超齡城鎮居民,不應當認定為工傷,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由用人單位承擔僱主責任。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又工作是否與所在工作單位形成勞動關系,近年的司法判例更多的是傾向於形成勞動關系,最高院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的答復似乎也給司法機關的判例提供了依據。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的認定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能否確定勞動關系要分兩個方面看:1、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可以按勞動關系處理;2、用人單位招用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退休金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系應按勞務關系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汪頌休假的困孝鄭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Ⅵ 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關系確定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本人已經到了法定退休年紀的話,實際上用人單位應當正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如果沒有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實際上自己的這種勞動關系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護的,以用人單位之間屬於一種勞務關系。
法律依據: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