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未繳納社保如何賠償
單位未繳納社保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
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費應當納入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應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將用人單位應當繳給社保部門,納入保險基金的養老保險費直接判給勞動者,不符合社會保險法規的相關規定。
用人單位未履行法定義務而獲利益可作賠償標准。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法院應當受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Ⅱ 公司沒給交社保 退休如何補償
第一,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和單位的勞動合同自然解除,沒有任何賠償,繳費不足15年的,由本人自己繳費,繳滿15年辦理退休,前提是,職工在職期間,應該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否則職工有權要求企業補足所欠社會保險。
第二,已經退休的職工,在單位上班,不能繳納任何保險,也不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或者用工協議,解除合同,也沒有補償,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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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單位沒交社保,員工自交退休後向單位追索社保費賠償金有時效嗎
你好,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在離職或者退休之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如果用人單位不補交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注意:請求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的訴訟時效期間是退休後一年內。
1、員工以沒有繳納社保為由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補交社保。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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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沒有給工人交社保,工人已到退休年齡辭退工是否有經濟補償
公司沒有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賠償。
如果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