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人社部、財政部共同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回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答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此次養老金調整什麼時候能落實到位?對此,人社部表示,文件印發後,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區要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目前為止,全國僅有上海出台並落實了調整方案,其他省市有關調整細則都未出台。
B. 甘肅省今天退休金調整多少
甘肅蘭州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
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員,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2016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傾斜調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對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的上述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463元的,調整到2463元。
2016年內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先按國家公布的2016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再按本通知要求調整。
四、發放落實要求
《通知》要求,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養老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8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蘭州所有企業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每年均需認證兩次!
需要認證的人員
凡納入我市養老金發放的各企業離退休人員(包括「五七工、家屬工」)均在認證范圍內。所有企業離退休人員每年均認證兩次。
認證時間
5月31日前認證一次
10月31日前認證一次
兩次認證間隔三個月以上才能進行下次認證,網路認證完成後下次認證時間段系統會有相關提示。
從2017年1月開始,要求新退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後一月內進行建模,以便於工作人員對信息的管理和認證統計數據的准確性,同時也減少新退人員後續再去建模的不便和奔波。
特殊認證
從2017年1月開始,不能進行正常認證的特殊人員(癱瘓、卧病在床、孤寡老人、行動不便或長期居住邊遠農村等人員)。
認證資料:兩張用手機或相機即時拍攝的電子照片:一張本人身份證電子照片,一張本人上半身電子照片(手持近日報紙),照片大小為2M以內,JPG格式。
單位經辦人統一匯集後報送至市醫保局養老科並在認證系統中特殊人員模塊上傳電子照片即可。
因歷史原因,部分離退休人員所持身份證信息與養老金發放系統信息數據不符(如身份證號不相同、出國定居已無公民身份證、持港澳通行證、姓名為生僻字、當初辦理離退休時用拼音代替等),造成該部分人員無法進行認證或已建模認證卻無效。為避免該部分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正常發放帶來影響,各單位應仔細核查比對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如有錯誤及時報社保局退管科進行修正。嚴禁家屬及單位虛報、瞞報、偽造離退休人員死亡時間和死亡資料,騙領、冒領社保基金。
C. 甘肅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標准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甘肅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7〕291號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等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員,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2016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
(三)傾斜調整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齡計算以退休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和完全失地農民)、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元;再對一至五類艱苦邊遠地區的上述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元、3元、4元、8元和12元。
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劃分,省內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等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147號)劃分的類別為准,省外以當地的類區劃分為准。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原則上以退休時參保單位所在地為准。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本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463元的,調整到2463元。
2016年內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先按國家公布的2016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8.31%)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再按本通知要求調整。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和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新制度啟動實施後再進行結算。對於尚未納入參保的在甘中央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基本養老金。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抓好落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按養老金支付渠道發放落實,確保在8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基礎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2017年7月18日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D. 甘肅社保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
2017年甘肅退休人員漲工資養老金上調細則及補發到帳落實時間
據報道7月24日,記者從甘肅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制定了省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並已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第1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具體分定額、掛鉤、傾斜三類進行調整。
定額調整: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五七工、家屬工」完全失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
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不含「五七工、家屬工」),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人員,以2016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2016年同類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1%。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 甘肅省蘭州市2017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嗎
是會上調的!甘肅省人社廳、財政廳2017年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F. 甘肅省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漲多少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宏歲統籌管理並領取養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屬工」等計劃外用工人員(以下簡稱「五七工、家屬工」)。
二、調整時間
從2016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1、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按1年計算。全部繳費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種、高海拔地區等折算年限。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企業退休人員、「五七工、家屬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1.8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類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66%。
(三)傾斜調整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屬工」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齡計算以退休時審核機關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元。
3、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後月基鏈高本養老金低於2375元的,調整到2375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國家和我省政策規定發放退休費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後,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後再統一結算。
五、做好發放落實工作
本次調整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經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後,由原單位負責發放落實,確保在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抓緊建立起本地區退休人員信息資料,對退休人員的增減變化要及時補充調整,確保信息資料完整、准確。
六、加強宣傳維穩工作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新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並軌」後首次同步調整。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會同部門內外相關單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主動宣傳與輿情引導相結合,准確宣傳政策,密切監控輿情,採取適當方式,及時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統一認識,避免炒作,化解矛盾,推動調整養老金工作平穩實施;要結合實際對風險點進行梳理,制定部門聯動預棚絕尺案;要隨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要輿情及時報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七、建立調度報告制度
(一)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請於2016年9月5日前向省社保局上報《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聯絡表》(附表1)。
(二)各市、州社保經辦機構每周三16:00時前向省社保局上報發放落實情況,重點是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情況。上報表式為《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進展情況表》(附表2)和《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情況表》(附表3)。
(三)各市、州人社、財政部門於10月20日前,將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總結分別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社保經辦機構將《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五七工、家屬工」待遇調整統計表》(附表7)和《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統計表》(附表8)報省社保局。
G. 甘肅省企業退休工資調整
企業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五七工家屬工和被征地農民每人每月增加35元。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2016年度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H. 甘肅省2017 企業退休養老金長多少
甘肅省4月份接到國家正式文件後,隨即開始根據甘肅省實際情況制定調整方案。初步方案已在前不久制定出來,目前正在研討論證中,修改完善後,將盡快下發執行。同時,目前網路上傳播的各類「民間版」調整方案,均屬虛假消息,提醒市民勿信,一切以官方公布為准。
雖然各地公布時間難以統一,但調整後的養老金待遇都會從今年1月1日起計發。
甘肅省2017年養老金計算公式: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以上,則是甘肅養老金2017年上調通知最新內容,若想關注其他保險知識,請繼續鎖定希財網保險欄目組。
【2017年各省份養老金上調一覽】
從2017年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標准上調,為歷年來最大。日前,人力社保局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關。據悉,1月、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15日銀行發放養養老金之際一並補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