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之後如何辦理社保卡
社保卡是用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那麼,退休之後如何辦理社保卡呢?下面大家就隨我一起去了解一下吧!㈡ 退休人員的社保卡怎麼辦理
退休人員社保卡辦理流程主要分為三個步驟。首先,進行社保卡的預掛失。預掛失有兩種形式,分別是口頭掛失和書面掛失。書面掛失要求持卡人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前往社保卡服務網點進行預掛失。電話掛失則需要提供社保卡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隨後在3個工作日內持相關證件到服務網點或代理機構辦理正式掛失,逾期未辦理將自動解除掛失狀態。其次,進行社保卡的補辦。補辦時需出示委託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填寫申請單後由工作人員辦理,同時會開具《領卡證明》。若在此期間生病,持《領卡證明》在定點醫院就醫,並保留處方和收費單據,按手工流程報銷。最後,領取新卡。在辦理完補辦手續後的15個工作日內,持身份證和《領卡證明》至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卡的首次發放是免費的,若因被盜、丟失、損毀等原因需補換,將收取20元的工本費,由發卡銀行收取。收費信息需向物價部門報備並在銀行網點公示,補換卡人應得到相應收費票據。
㈢ 西安退休人員社保卡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可就近到養老金代發銀行辦理新版社保卡換領登記手續。持卡人領到新版社保卡後,應及時辦理賬戶激活手續並設置密碼。此外,在新版社保卡換領期間,沒有領到新卡或未辦理社保卡激活手續的,其原來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原磁條醫保卡)仍可以繼續正常使用。如果你現在還在使用原醫療保險IC卡,請盡快到所屬社會保險管理局辦理社會保障卡。老醫保卡換新社保卡需要准備的資料:單位申領:社會保障卡申領表、單位職工花名冊、戶口簿或身份證;個人申領:申請者本人的有效戶口簿或身份證;如果個人信息與公安身份一致,30個工作日後就可以到約定的領卡網點領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㈣ 退休人員可以網上辦理社保卡嗎
我們這個城市目前是不可以網上辦理的。
㈤ 請問,退休職工辦了社保卡,以後就使用社保卡領退休工資了嗎
你的問題是說明一下,退休職工辦了社保卡,以後就是用社保卡領退休金嗎?這肯定是了,因為現在退休金的規定是必須領社保卡,社保卡它還包括醫保卡,可以去醫院看病,可以葯房買葯,這都是可以的,那麼社保卡也是領退休金的依據
㈥ 退休人員社保卡怎麼辦理
符合申領條件的退休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等相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社會保障卡因損壞、遺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應列入失效名單。失效名單實行分級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省級、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分別管理全國、全省、全市范圍內的社會保障卡失效名單,並提供查詢服務。
㈦ 已經退休人員需要辦社保卡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是需要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中斷繳費又續繳的,之前的繳費年限將作廢。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參保人自繳費後的下一醫保年度內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期結束後,除符合規定的新生兒可以隨時參保,隨時享受醫保待遇外,其他城鄉居民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過期則無法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㈧ 已退休人員社保卡辦理程序
法律分析: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企業需要向社保機構呈報材料的資料有: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社保卡)。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