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沈陽人,今年75歲,6年兵齡,按照老復員軍人養老保險標准,我應交多少錢,每月能領多少錢
你歲數大不合適呀。沈陽最低退休金的一半,899+80*6年。農村復員軍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要求--新民政府網
農村復員軍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要求
稿源:新民市人社局
根據遼寧省《關於貫徹基本養老保險法律規定若干問題的通知》(遼人社〔2012〕277號)、《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關於城鎮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沈人社發〔2014〕7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原農村復員軍人可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現就有關問題明確以下幾方面要求:
一、參保人員范圍及繳費標准
2014年7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從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復員軍人,可自願申請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由我局認定身份後,從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15年,共計57327.27元。
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可自願從1998年1月及以後任何時段繳費。辦理補繳時,繳納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保費,以當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繳納2011年7月1日以後的保費,以繳納上年在崗職工工資為繳費基數。
二、待遇標准
2014年7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時間統一為2014年7月31日,基本養老金按其退休時間的計發辦法據實計發,低於我市2013年平均養老金1778元50%的,按50%計發(889元);2014年8月1日以後符合退休條件的以實際達到退休年齡為退休時間,基本養老金據實計發,低於前述標準的,按前述標准(889元)發放。
2014年7月31日前符合退休條件、按上述規定完成繳費和退休審核的,其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8月開始發放;2014年8月1日至今符合退休條件的,按規定完成繳費和退休審核的,從符合退休條件的次月起開始發放基本養老金。
三、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參保辦法
正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五七家屬工」、城鄉居民,以及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人員,如果符合農村復員軍人條件,經認定身份後可自願申請退出原保險(保障)待遇,養老保險繳費及已領取的養老金按規定退付,之後轉入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其軍齡參與養老金計算。仍決定享受原待遇人員,其軍齡不參與原待遇計算。
五、相關責任部門工作分工
(一)人社局。負責牽頭協調此項工作,解釋相關政策,組織召開相關部門會議,辦理相關手續。
(二)人民武裝部。負責為復員軍人查閱並提供相關資料。
(三)民政局。負責為復員軍人查閱並提供相關資料。
(四)社保分局。負責收繳復員軍人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並做好相關退費審批、養老金核算等工作。
(五)財政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辦公室。負責對自願參加復員軍人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進行養老保障退付工作。
(六)各鄉鎮街。負責將參保政策通知到本鄉鎮街復員軍人,查閱並提供入伍和復員檔案,接收本鄉鎮街復員軍人參保報名、材料初審、匯總、報送等工作。
五、參保所須材料
各鄉鎮街負責收取參保人員材料,每人一個檔案袋。封面要註明參保人所提供的材料,特別是註明原件復印件。申請參保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證復印件。2.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3.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4.農村復員軍人退出原基本養老保險(保障)申請書。5.本人入伍和復員檔案、士兵證、退伍證等能夠有效證明其身份的原始材料(必須要原件)。相關材料丟失的,可提供《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證》、《定期定量補助證》以及武裝部出具的《應征入伍青年花名冊》、民政局出具的《復員軍人花名冊》等材料來認定其身份。
六、注意事項
(一)人員身份認定。在此項工作中,人員身份認定是前提和關鍵。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把好第一道關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象發生。
(二)原參加其他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保。曾經參加「五七家屬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即新農保和城居保)以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復員軍人,自願申請參保的,需要退出原保險(保障),退付養老保險繳費及已領取養老金。但要在經人社局認定身份並認定工齡之後再進行退保,以免材料不合格不能參保又提前辦理了退保。
(三)出生時間認定。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審批退休時,如身份證與檔案不一致,以檔案記載為准。因此,如果該復員軍人身份證為1954年5月出生,但入伍檔案記載為1955年5月出生,那麼該人的退休時間就是2015年5月,不能補發2014年8月至今的養老金,這一點在報名時一定要著重進行說明。在各鄉鎮街報送匯總表時,要對身份證號和檔案中的出生時間同時進行登記。
(四)工作流程。各鄉鎮街宣傳參保政策—→接收參保人員材料—→初審並匯總報送到人社局養老保險科(408房間)—→人社局進行材料審核並認定工齡—→各鄉鎮街領取材料—→各鄉鎮街到社保分局為超過60周歲人員領取檔案卡和社區居住證明—→曾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辦理退保—→到社保局繳費(每名參保人以本人身份證辦理一張建設銀行卡,把錢存到卡內,必須保留辦卡手續)—→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前到人社局辦理退休。
(五)材料初審和報送。各鄉鎮街在材料初審時,一定要把好第一道關口,對於檔案弄虛作假、有塗改無法認定身份的,不予收件。各鄉鎮街報送的材料,必須是經初審認為完全符合參保條件的。各鄉鎮街在報送材料時,要同時報送匯總表,加蓋本鄉鎮街公章和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不得塗改。如出現問題,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報送時間。由於人員眾多,且沈陽市明確要求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農村復員軍人的參保繳費。
聯系電話:
人社局養老保險科 27515510
武裝部軍事科 27623460
民政局優撫科 27624114
社保局個體科(繳費) 27624729
社保局農保科(城鄉居民保險退付) 27510709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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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沈陽退休工資30年工齡怎麼計算
由於個人退休養老金的計算包含很多復雜的核算條件,非專業人士很難計算出正確金額。沈陽退休工資30年工齡的工資包含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叄』 遼寧省沈陽市交社保有年現規定5o歲,55歲退休嗎
單位女性職工繳納社保可以到五十周歲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單位女幹部管理人員是五十五周歲才算到法定退休年齡,個人繳納社保的女性是五十五周歲才可以算到法定退休年齡。不過現在推行延遲退休的政策,建議去當地社保局營業廳工作窗口咨詢工作人員為准。
『肆』 沈陽養老交15年退休給多少
法律分析:在沈陽是按照最低標准繳費15年,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每月養老金在800元到1000元之間。養老金就是我們所繳納的社保裡面的養老保險金。當我們退休後,按照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每月發放一筆錢,用來保障年老後的生活。
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2、養老保險累計繳滿15年。
因此,為了保障退休後的生活質量,退休前社保至少要交15年。
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儲蓄額÷計發月數。
這部分主要取決於繳費年限,繳的越多,儲蓄額越多。
2、基礎養老金=(社會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工資)/2×繳費年限×1%。
因為,本人指數化工資自己的工資/社平工資×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所以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伍』 在沈陽社保交十五年是否到五十歲就可以領退休金
社保交15年到50歲,如果辦理了退休手續,那麼就可以領退休金。如果沒有辦退休手續,人在職那還不可以
『陸』 在沈陽市按照最低標准繳費15年,退休後養老金能達到多少呢
養老金是依據繳存基數、繳費年限、個人帳戶資金余額、退休後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法定退休年齡等各項要素進行計算的,退休之後發放的養老保險金,而非薪水。養老保險金可能會高過沈陽市職工最低工資規定,可能會小於沈陽市最低員工工資規范,可是養老保險金不會和最少員工工資規范掛勾,最後還是要根據自身的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才知道自己的養老保險金多少錢。現階段沈陽市職工最低工資規定每月1530元,但根據我的經驗,假如是依照最低水平交納的15年,在沈陽市辦退休,養老保險金是無法達到1500塊的,該會大大的小於1500元。
總的來說,在沈陽是依據最低水平交費15年,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辦退休後,每月養老保險金在800元至1000元中間。因為這個養老保險金非常低,可是交費規范也是很低的。但是我國每一年還需要調節提升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養老保險金還會隨著年紀擴大而不斷提升。
『柒』 遼寧沈陽的五七工養老保險給補發工資嗎
勞動者對養老保險金發放的政策不清楚,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詳細的咨詢,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