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發媽已經過了退休年齡,單位從未給她交過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單位沒有交過 去社保中心辦理補繳 我們這這邊是6萬多 交完就可以辦理退休,前提你媽媽是有檔案的正式職工。
⑵ 女職工超過50歲,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是否違法
女職工年滿50周歲,且連續的工齡滿十年,就符合現在女職工的退休條件。如果女職工此時養老保險的繳
費年限已經超過十五年,這是勞動者可以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也就終止。但是如果勞動者養
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勞動者可以在單位繼續工作,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這種
情況下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就屬於違法行為。
⑶ 50歲之後單位還幫交社保么
男性員工50歲單位繳納社保,女性員工法定退休年齡為50歲,單位不繳納社保。
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實際上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沒有辦法正常建立的,所以說對於企業來講是不能夠直接給50歲的員工來建立這個社保待遇的,年滿50歲之前沒有交過社保的,50歲之後公司或單位是無法給你繳納社保的,年齡退休是55歲,50歲之後再買社保,已經不夠時間買15年了,已經在退休年齡了,時間上是有沖突的,所以無法購買社保。
1.購買社保需具備的條件如下:
(1)年齡條件:女不滿40周歲,男不滿60周歲。
(2)如果有單位已經繳納了五險一金,交相應辦理社保的資料即可。需要身份證復印件、電子照片(有的地區要紅底紙質照片)或身份證原件。農村戶口還需提供戶口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3)如果個人想辦理社保只能參保養老和醫療,本地戶口直接去當地的社保局辦理。不是本地戶口需開相關證明長期居民。
2.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⑷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由於單位沒有辦理社保,無法退休該如何賠償呢
針對達到退休年齡時,由於用人單位因素,用人公司理應為員工交養老保險,沒有交養老保險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假如參保人員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服務保險繳費年限不夠15年,還可以繼續交費,直至交費至滿15年才行。這一交費必要條件便是參保人員已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參與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只不過都還沒交費至滿15年,因此這樣的情況下,只需法院判決書用人公司補交,這也是能夠補交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再次交費至滿15年。
總的來說,依照人民法院勞務糾紛表述三的相關規定,職工以用人公司未依規為其辦理社保辦理手續,且社會保險機構無法辦理補領造成享受不到社會保險待遇為理由,需要用人公司損失賠償而出現異議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審理。對於人民法院審理以後怎麼裁定賠付事項,因為全國各地的相關規定不一樣,或是只有依照法院裁定去執行。
⑸ 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 到了退休年齡卻要繼續上班 怎麼辦
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 到了退休年齡看是否繳納滿15年,如果沒有繳納滿15年,是可以一次性補繳至15年的,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⑹ 公司沒給員工買養老保險,過了60歲工齡自動清零嗎
不會清零。倘若沒有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那麼也就代表著職工將會始終沒有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最後就算是到了正常的退休年齡,不能去辦理退休,那麼就相當於你的總計繳費年限是0,總計繳費年限和我們的工作年限之間可以畫等號的關系。
倘若企業單位不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那麼我們自己是可以繳納社會保險,換句話說你能自身按照靈活就業的方法來創建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保,仍然是可以體驗到將來養老金的福利待遇,這個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倘若你目前已經到了60周歲,那麼事實上現在再去創建社保賬號已經於事無補了,我們只能選擇放棄繳納職工社保了。
⑺ 我到了退休年齡單位有4年沒有給我交養老保險公司是怎樣補償
1、正常來說,到了退休年齡而退休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的。具體補繳方式為去仲裁處開具《勞動用工證明書》,不過,補繳要交納滯納金的,當然,補繳也是按當地的政策要求,各付一部份錢的。
3、你所說這情況,可能是單位沒有給買社保,給予經濟補償金,但合同終止有補償金的規定是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沒法》中的新條款,也是新規定,所以08年以前的是沒有補償金的,以前的政策沒有規定合同終止也要給補償金。
具體規定為《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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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女職工超過50歲,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是否違法
養老保險金是指職工因在一個企業工作到一定年限,不願繼續任職或因年老體衰、工殘事故導致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企業為保證其老有所養而付給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所以單位不繳養老保險金是違法的。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8)過了退休年齡了企業沒給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